成办发〔2004〕17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4:57:43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4〕170号





市级各部门:



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为了稳步推进我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大反腐败治本工作力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01〕88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4〕82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以多重账户为基础的财政资金缴拨方式,已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由部门和单位分散掌握和安排,大量资金在部门和单位长时间滞留,既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又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对财政和经济运行过程的科学管理;对资金使用主要采取事后监督方式,难以实现有效的过程监控,截留、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因此,迫切需要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从制度上、源头上加以改进和规范。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中央、省级财政和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市财政改革的现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



(二)改革试点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明晰权责,规范操作,坚持“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明确财政部门、征收机关、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与代理银行之间的管理职责和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对经批准的预算资金的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在编制及执行部门预算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实现财政性收支按规范程序全部纳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内进行运作。



2.增强透明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财政性资金收付应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将收入缴库和支出拨付的全过程都置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通过减少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实现及时和便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追踪问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改革要体现系统性和前瞻性,采取先试点,后扩大,再推广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集中收入管理,所有财政性收入均缴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二是集中支出管理,原则上所有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三是集中账户管理,设置与国库单一账户配套使用的国库分类账户,集中反映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一)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由市财政局开设的以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全面反映财政资金收付的各类账户总和。其构成包括: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可减少财政性资金的周转环节和流动中的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收入收缴程序

财政预算内外收入的收缴分为直接缴库和集中汇缴。



1.直接缴库是由缴款单位或缴款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是由征收机关(或执收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3.规范收入退库和退付管理。涉及从国库退库和财政专户中退付资金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国库管理及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程序

1.支出类型

财政性资金支出根据支付管理的需要,主要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转移性支出等。

2.支付方式

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3.支付程序



(1)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经批复的部门预算、追加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部门预算指标、资金用款计划以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划拨到收款人或用款人的银行账户。



(2)授权支付程序。预算单位按照经批复的部门预算、追加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部门批准月度用款限额后,通知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部门。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财政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由代理银行向收款人付款。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对财政资金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面工作需要配套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培训,保证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财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有关政策制度;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宣传、培训工作;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市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本单位的这项改革工作。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财政性资金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具体办法,配合财政部门管理和监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各代理银行、执收机关、预算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以保证改革试点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学地反映各类财政收支活动,细化预算编制,使分配给部门的预算指标能够根据支出管理的需要,按新的类别进行划分,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创造条件。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办法

根据改革的需要和我市的实际,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文件和具体配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成都市财政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内部运转程序暂行办法》、《成都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关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的委托协议》等。



(四)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

借鉴中央、省级财政和试点地区的作法,建立成都市市级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专门负责办理市级财政资金支付和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并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网络操作系统

以全市信息化建设和“金财工程”建设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综合协调的原则,建立财政资金支付系统、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债务管理系统,完善财政现有的预算编制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财政资金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工资发放系统,并将上述系统进行整合,逐步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网络操作系统,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



(六)建立健全银行支付系统

建立健全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帐时间,提高国库单一账户清算业务的效率。



(七)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督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八)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步伐,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1.“金财工程”暨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库支付管理系统是其核心系统。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离不开“金财工程”的支持,“金财工程”又是一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基础性工程。市财政局要按财政部提出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系统平台、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抓紧落实相关工作。

2.为确保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在技术上实现高起点、高可靠性、高可用性,实现上下系统平台、技术标准对口,为今后全面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打下基础,要按财政部统一确定的设备配置档次方案,采用财政部统一选型配置的网络设备和相应的应用软件。

3.年内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网络操作系统以及相应的银行支付系统,所需经费按程序报批,设备的购置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财政部要求购置。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按照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和省财政厅“三年规划”的要求,采取分三步走的步骤:第一步从2004年11月起,在成办发〔2004〕82号文件确定的市外经局、市农机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建委、市信息办、市纺织行业协会、市红十字会、市国土执法监察大队10个部门和预算单位进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第二步在总结经验、优化和完善方案的基础上,于2005年7月在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中推行国库集中收付;第三步力争2006年在我市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464.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