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5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4〕15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旅游局关于《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方案
市旅游局
为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的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农家乐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全市农家乐旅游的健康发展,确保“十一”黄金周前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宣传、培训、试点、实施等方面工作推进到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评委会,具体负责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管、复核等工作,等级评定日常工作由评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一)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指导委员会
主任:何华章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王建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小英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由市旅游局、质监局、安监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园林局、农牧局、消防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二)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主任:杨小英市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杨剑市旅游局副局长
周蓉市质监局副局长
成员:汪良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世安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罗勇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黎云彬市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助理调研员
李眉生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二处处长
杜平市安监局监督管理二处副处长
李勇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副处长
邝志清市质监局标准化处调研员、高级工程师
陈晓晓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
李永明市工商局消保处助理调研员
申仲华市卫生局法制处处长
周毅市环保局自然生态处处长
任晔市环保局自然生态处副处长
李丹市园林局公园处处长
陈力平市园林局公园处副处长
黄真能市农牧局兽医兽药处副处长
殷大伟市农牧局经济作物处副处长
石娟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监督一科副科长
但学文市消防支队高级工程师
林雅琴市人大代表、四川通达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冷成俊市政协委员、四川荣兴餐饮有限公司、成都荣兴实业公司董事长
张江魁成都海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彤成都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经理
鲁侠四川省新东方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铁力成都旅游总社总经理
陈丽全兴大酒店办公室主任
王眉潮成都老房子餐饮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乾康四川师大旅游学院副院长
李原四川大学旅游学院饭店系主任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具体负责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世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罗勇同志担任。
(三)评委会主要职责
1.组织四星级、五星级的等级评定工作;
2.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等级评定的复核;
3.组织实施对全市星级农家乐的检查、监管;
4.协调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起草《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代拟稿)。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完成时限:7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制定《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责任部门: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完成时限:7月31日前印发。
(三)宣传推广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市旅游局要围绕我市农家乐历史发展、典型事例,约请有关专家撰写我市农家乐旅游发展的专题文章和各地兴办农家乐旅游的典型事例;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动态宣传报道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各区(市)县在围绕自身特点作好农业旅游这篇文章的同时,要以评定试点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内容、评定程序及具体要求,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引起关注和吸引农家乐经营者参与。责任部门:市和区(市)县旅游局,完成时限:8月1日至“十一”黄金周前进行动态宣传报道。
(四)开展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组织培训工作。市和各区(市)县旅游局应会同质监等部门组织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业务骨干培训和对农家乐经营户的宣传推广工作,使工作人员把握评分标准,熟悉评分细则,掌握评分尺度,使农家乐经营户了解评定工作的意义、要求和程序,积极主动参加等级评定。责任部门:市和各区(市)县旅游局、质监局,完成时限:全市培训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各区(市)县培训工作8月10日前完成。
(五)组织实施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市和各区(市)县旅游局按照《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每个区(市)县应力争有一批农家乐进入首批挂牌。具体安排如下:
1.各区(市)县首批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试点的初评推荐材料,于8月25日前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2.市评委会于8月26日至9月10日分四组对全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的初评情况进行复核、评定,并于9月15日前报指导委员会审定。
3.首批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试点工作于9月15日前全部完成。9月20日,对获得星级称号的农家乐统一挂牌。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建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各区(市)县参照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构成,结合本地实际,相应成立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二)各区(市)县按照统一领导、统一标准、统一标志、统一实施的原则,在市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三)各区(市)县应按照《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组织实施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四、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市评委会和工作检查组抽调人员涉及的相关部门,应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人员到位。
(二)经费保障。开展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经费(标志牌和证书制作、媒体宣传、组织培训、资料印制及检查、评定、复核等开支)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及其评定》(略)
2.《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略)
3.《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评分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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