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2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办发〔2004〕1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电力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电力供需矛盾突出。预计我市今年夏季高峰期用电最高负荷为310万千瓦,短时间内最大负荷缺口将达到40万千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47号)精神,做好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安全有序供电,促进经济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力迎峰度夏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电力迎峰度夏的协调机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迎峰度夏工作方案。各级供电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共同做好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协调工作。
二、有保有压,加强需求侧管理
市经委和成都电业局要尽快制定下达我市迎峰度夏用电需求侧管理应急预案。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农业生产用电不受影响,确保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单位用电不受影响,确保高新区和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用电需要,确保外商、军工、优势企业用电的合理需要。要严格执行错峰、避峰、轮流用电方案,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五小企业、高耗能企业”要停止供电。各区(市)县要对不适宜高温条件作业的企业,要求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安排停工休假和设备检修。全市党政机关、商场、商务楼、宾馆、饭店等要适当调高空调温度,降低空调用电负荷。
三、加强调度管理,充分发挥现有设施能力
电力部门要加强调度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调整安排好有限的电力资源,在保障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供电设施的能力,加强对地方并网电厂的调度管理,使其在用电高峰时多上网;合理安排输配电设施的检修计划,避开高峰期检修,确保输配电设备的正常运行。要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有序地限制用电。
四、切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相关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要主动帮助我市网内地方小火电厂做好电煤的购进、运输等工作,铁路部门应加快车辆周转,增加我市电煤的运量,为我市地方电厂创造一切可能的外部条件,使其在夏季高峰时段增加上网电量。
各区(市)县政府及电力部门要认真做好电力迎峰度夏的宣传工作,向广大市民和用户宣传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赢得广大市民和用户对当前夏季用电高峰出现的电力供需暂时性困难的充分理解,动员全社会节约用电和参与电力安全迎峰度夏工作。
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部门和企业、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电力部门在夏季高峰期要加强对输配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坚决杜绝重特大电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供电。
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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