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4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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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4〕1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四年八月四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成委发〔2004〕7号)和全国、省、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农村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农民知识化的目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突出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加快农村劳动力有序、稳定地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步伐,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现就加强和改进农村成人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农村青壮年非文盲率保持在98%以上,脱盲人员巩固率达98%以上。到2007年,全市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其中对失地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要跟上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初中后和高中后培训(以下简称“两后”培训)率达90%以上;各类职成院校培养农村新增劳动力约14万人;积极开展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培训。



二、工作措施

(一)整合教育资源,巩固和完善农村成人教育网络体系



以职业技术院校、县办成人中专学校为龙头,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骨干,村成人教育点为基础,健全向村组延伸的县、乡、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农村普通中小学在农村成人教育中的作用,坚持学校教育资源向社区开放,采取“一校挂两牌、日校办夜校、一师兼两教”的形式,构建农村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县办成人中专学校建设。各区(市)县要按照原国家教委《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暂行条例》的要求,进一步扩大成人中专学校办学规模,提高教育质量,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服务。在抓好学历教育的同时,抓好村、组干部和农村青年的生产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加强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充实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引导学校上挂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横联地方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基地,下辐射到村的培训网络,形成“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专业大户——一般农户”的技术培训推广体系。把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培训与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开发服务站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



城区职成院校要主动面向农村,不断扩大招收农村学生的规模;要积极开展涉农重点(示范)专业建设,增加涉农专业教学设施和实验基地投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力度。



农村普通中小学要广泛开展创新、创造和创业教育。在农村初中二年级和高中二年级开设1至2门以农村实用技术为主的选修课,每学期不少于15个学时。



农村社区教育院校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致富骨干培训为重点,坚持“以就业指导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注重课程设置的应用性、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培训方式的灵活性、教学方法的适用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大力开展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农村成人教育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巩固提高扫盲成果;开展农村社区教育实验,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紧紧围绕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以掌握实用技术、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为培训重点,切实抓好失地农民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驻地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初高中“两后”培训。



公民基本素质培训。重点进行基本权利保护、法律、安全、环境卫生、道德规范、城市生活、外出务工等常识培训。



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有针对性地进行电脑操作、商品营业、市场营销、烹饪厨艺、家电维修、车辆修理、服装裁剪、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和驻地农民实用技术等培训。



创业培训。鼓励和引导农村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帮助其树立和更新创业观念,增强创业能力,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



(三)认真抓好培训基地建设



加强“农、科、教”结合,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基础,通过政府投入、社会参与、股份合作等途径,建设一批市、县级农科教结合示范培训基地。各区(市)县按照乡(镇)数量10%的比例建设县级示范培训基地,全市建设市级示范培训基地5个。对建成并验收合格的示范培训基地,市和区(市)县要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每年要引进推广1个以上先进实用农科项目,建成1处以上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在每村扶持1个以上科技致富示范户,带动一批农户脱贫致富。



三、保障条件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各区(市)县要把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纳入农村教育联席会议的重要议程,加强对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的领导,科学制定工作规划,鼓励农民参加培训,认真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大力宣传农村成人教育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农村成人教育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



(二)多渠道筹措农村成人教育经费



各区(市)县要确保各项农村成人教育经费落实到位。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科技、农业、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村经济开发经费、技术推广经费以及扶贫资金时,要安排其中的10%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在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投资时,要安排一部分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建设费用。



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经费的主要来源:一是财政划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专项经费,要确保按照培训农村劳动力的比例,划拨相应的培训经费给职成院校和农村中小学校;二是用人单位要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所用农民工培训经费;三是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学员支付一定的培训费用。失地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经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其他农村劳动力培训所需经费实行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费用、农民适当分担的经费筹措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保证成人教育经费,在教育转移支付经费中,按税费改革前不低于2001年农村教育费附加10%的标准用于农村成人教育。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捐资、筹资支持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三)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干部、师资队伍建设



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校长由乡(镇)长兼任,通过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配备既有文化、又有技术,既懂管理、又善经营的专职副校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文件精神,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从各乡(镇)实际出发,合理配置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师。有条件的乡(镇)可参照5万人以下的乡(镇)1至2名,5万人以上的乡(镇)2至3名的标准配备。编制和工作关系放在乡(镇)农村中小学校,由县上统一管理。



各区(市)县、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市农村成人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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