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0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通知的通知》
成办发〔2004〕10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市地震局
我市系国务院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地质构造背景复杂。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4〕1号)精神,结合中国地震局对今年全国地震趋势的分析意见和目前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观点,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正确认识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补充和调整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吸取抗击非典、防治禽流感工作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应急体系的建设。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坚持经济建设与防震减灾工作一起抓,做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区(市)县政府在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时,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规划之中,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防震减灾工作部门,凡未专门设立防震减灾工作机构的区(市)县,必须明确承担防震减灾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并赋予其《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资格。不断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努力提高防震减灾能力,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夯实基础,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各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努力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市地震局要切实承担起全市震情跟踪监测的职责,及时进行震情分析,对地震趋势作出科学判断,为市委、市政府加强震害防御工作的领导提供科学决策的依据。切实加强对数字地震遥测台网的管理,加快台网二期工程建设,进一步增强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市、县两级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震情值班工作,做到破坏性地震不漏报,有感地震不错报。高度重视地震前兆观测工作,凡有地震前兆观测手段的区(市)县,都要切实加强对观测网点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实施地震前兆观测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实行资源整合,坚持信息共享,积极开展地震信息的交流。各区(市)县政府,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按照积极稳妥、内紧外松的原则,严格规范震情、灾情的报送报道工作,统一宣传口径,避免在社会上造成地震恐慌。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震害预防工作
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必须突出震害预防这个重点。各区(市)县政府要严格执行《防震减灾法》,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计委、建委、经委、规划、交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防震减灾主管部门的工作,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管理,认真落实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设计、施工、监理关,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市、县防震减灾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建设工程的违规行为,要与建设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村民房抗震设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提高农村民房的抗震能力。
四、综合防御,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抗震减灾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既坚持政府主导,又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公众参与;既坚持以城市抗震设防为重点,又要高度重视农村民房的抗震设防管理;既强化防震减灾主管部门工作的职责,又要切实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力度。要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尤其要切实抓好对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的法律宣传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使“预”为基础、“防”为重点、“救”是关键的工作格局能够得到真正体现。各区(市)县政府要进一步关心和支持防震减灾部门的工作,帮助解决经费、交通工具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要结合当地的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能力。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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