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10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办发〔2004〕10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六月四日
成都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成都市卫生局
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市将于6月4日至6月9日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本次宣传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成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机构
由市整规办、卫生、质监、工商、贸粮、农牧、药监、教育等部门共同组成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小组,活动具体实施由市卫生局牵头安排。
二、宣传周活动主题
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
三、活动安排
(一)由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利用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教育,树立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由市卫生局组织邀请有关食品专家举办一次食品安全专题研讨会,探讨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制作宣传栏目和橱窗,介绍食品卫生知识和常识,印制宣传单、折页在公共场所发放。
(三)市爱卫会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我市创模工作,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
(四)由市整规办统一将我市近期查实的案件向社会公布,揭露丑恶,警示违规。
(五)我市主要媒体对本次宣传周活动进行报道,介绍我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宣传全国、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以及取得的成绩,并对以下主要用语进行滚动宣传:
1、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以人为本,确保饮食安全
3、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5、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6、群众利益无小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7、保证饮食健康,促进全面小康
(六)由市消协组织一次消费者参观我市优势企业、品牌企业和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活动,向他们宣传这些单位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建立和培养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信心。
(七)工商、质监、药监、农牧等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围绕本次宣传活动主题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八)各区(市)县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到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将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送到乡镇和农村,增强农村人群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本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要紧密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一把手负责,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以科学、务实的精神,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搞好本次宣传工作。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配合,共同努力,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在活动中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领导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及情况。
(三)搞好信息收集和新闻报道工作。各区(市)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治的重大意义,在宣传活动中要加强信息收集和反馈,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本部门活动并及时报道,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同时,还要宣传近年来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所取得的成绩,普及食品安全、卫生常识,增强群众卫生素质和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防范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主动性。
(四)要有重点地宣传一些名牌产品和企业,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正面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本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6月9日中午12:00前交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联 系 人:龚怀宇
联系电话:86259910
传 真:86634707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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