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9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5:02:4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4〕9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开展200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成都市民政局



2001年,成都慈善会遵照春城同志“帮寒门子弟入学,助贫困家庭脱贫”的指示精神,开始实施“低保对象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工程,救助对象是全市范围内通过高考录取的低保家庭大中专学生,救助金额最高可达每人每年4000元。随着城乡低保的扩面和高校的扩招,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工程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从2001年秋季救助学生412人,发放64.3万元,到2004年春季救助学生2218人,发放241.8万元。按照春城同志“帮困助学工程再困难也要坚持下去”的要求,为补足资金缺口,更多地筹集善款,去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成办发〔2003〕69号)决定,每年5月份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今年我们将从5月起开展此项工作,7月31日前结束。为搞好成都市2004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成都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着眼于弘扬慈善精神、培育捐赠意识、营造慈善氛围、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三新”、“三最”的宏伟目标。



二、 活动主题



“捐一日工资助寒门学子,献一份爱心帮贫困家庭”。



三、 活动内容



(一)“慈善一日捐”是指在自愿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捐出一天节约的办公经费,企业捐出一日的利润,个人捐出一日的收入,在此基础上,捐赠的爱心款额上不封顶。



(二)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要深刻理解锦涛同志关于“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深刻含义,尽心竭力,深入广泛地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做到“全市发动、四级联动”。

(三)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慈善一日捐”活动。

(四)各单位的捐款可直接汇款至成都慈善会帐户,也可将捐赠款送到成都慈善会。

(五)成都慈善会开户银行:中行东城根街分理处

帐号:03265408091001

电话:028—87030102、87030103

地址:成都市百花西路5号(成都市社区服务中心内)

(六)各单位、个人慈善捐赠的善款额根据国家财政部(2001)9号文件的精神予以税前全额扣除。

(七)“慈善一日捐”的捐赠款全部用于全市低保对象帮困助学专项救助及其他贫困救助。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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