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4〕7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5:03:0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成办发〔2004〕7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5月1日,副市长朱志宏率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负责人对成都市市区的泰逸酒店、金沙客运中心、金沙加气站、泰华商厦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明查暗访,发现了不少安全隐患:酒店无安全规章制度,无安全应急预案,消防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客运中心乘客多、管理无序、安检不严格;泰华商厦消防通道严重堵塞,防火隔离门无法落下,现场没有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隐患十分严重。对上述单位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责令其限期整改。



近二十天来,国家、省、市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并多次召开会议对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区(市)县和专项执法部门的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在基层“管理严不起来,工作落实不下去”的问题还十分突出,安全隐患严重。为切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抓好黄金周的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项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职到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节日期间,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专项执法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凡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三、对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区(市)县、市级有关部门一律进行书面或当面告诫。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部门、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专项执法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由于失职、渎职、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二〇〇四年五月一日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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