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成都市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通知》
成办发〔2004〕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西部重要文化中心城市”的目标,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强市的进程,市政府决定组建成都市兴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文公司”),负责成都市重点文化事业项目、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开发任务。现将兴文公司组建及运作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兴文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规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公司。
二、兴文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及股本构成
兴文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其中货币出资1000万元,实物及无形资产出资9000万元。公司由市文化局、成都博物院、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四家股东共同出资组建。兴文公司资本金所有权归属市国资委,市文化局以市国资委委托经营的成都艺术中心资产(包括土地及建筑)、成都川剧艺术中心资产(包括土地及建筑)、成都熊猫万国商城75%的国有股份出资,占62%的股份;成都博物院以文保大厦资产(包括土地及建筑)、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无形资产、成都船棺遗址博物馆无形资产及货币1000万元出资,占28%的股份;成都武侯祠博物馆、成都杜甫草堂博物馆以无形资产出资,各占5%的股份。
三、兴文公司的主要职责和经营范围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决定的重点文化事业项目和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
2、负责拟投资项目的融资及管理。
3、按投、建、管分离的原则和招投标管理的办法,确定投资项目的建设代理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
4、受市国资委的委托对我市部分国有文化类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保证其保值增值。
(二)经营范围
成都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的投融资及资产经营管理。
四、公司在组建的前3年内市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具体办法另定。
五、为促进成都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市)县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兴文公司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划入兴文公司的熊猫万国商城75%的国有股份以及成都艺术中心、成都川剧艺术中心、文保大厦等非经营性资产变更为经营性资产等工作,市国资委、国土、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要在2004年2月前完成相关资产的划转手续。
六、在兴文公司正式挂牌前,成立“兴文公司筹备组”,负责公司的具体组建事宜。朱树喜同志任筹备组组长,尹建华同志任筹备组副组长。
二○○四年一月六日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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