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3〕11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3〕11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风办
(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按照国务院纠风办、省纠风办和市纪委第七次全会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3年的纠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根据市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成都跨越式发展这个中心工作,以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重点,着重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抓巩固、抓落实、抓深入、抓提高上下功夫,不断开创我市纠风工作的新局面。
(一)综合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为经济建设服务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转变作风,规范行为,改善服务。一是要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教育。以深入开展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为主题的作风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适应新形势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大治理力度,着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企业和群众投诉的一些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等问题,以及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要认真受理,对“三乱”等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做到企业和群众投诉的问题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同时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行业,要结合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开展,督促其制定具体措施,自查自纠,限期整改。三是要健全投诉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市纠风办要加强与市信访办、市长公开电话、行政监察举报中心、外商投诉中心等信访投诉机构的联系,健全投诉网络,形成工作合力。要变被动受诉为主动受诉,通过走访、回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和企业现场投诉。健全投诉中心工作责任制,实行投资环境问题首问责任制、受理责任制、办结回复制等工作制度,提高投诉问题的办理质量。四是要抓好投诉办理,落实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对省、市领导和市投资环境协调小组交办的问题,要认真办理。对办理不及时、压问题不纠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袒护包庇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五是发挥监督作用,加强明查暗访。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每月对投诉较多的行业以及和企业、投资者直接打交道的部门和区县进行暗访,并将发现的问题以内部通报的形式报告有关市领导,督促存在问题的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六是要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纪执法。各地纠风办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损害投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狠抓典型案件。
(二)以严格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为重点,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有力措施,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抓出阶段性成果。一是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学校收费工作的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非义务阶段高中要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择校生录取工作和收费工作的监督,今年全市要组织对学校的收费大检查。三是加强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各级学校对书本费结算要公开透明,做好公示工作。不得向学生推销参考资料。四是实行校务公开和教育收费公示制。各级学校要认真做好春秋季开学前收费公示工作,凡教育收费公示牌上没有列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准向学生收取。五是加大查处力度,禁止乱收费。各类学校都不得将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要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六是坚决制止基层政府和部门向学校的择派和搭车收费。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三)深入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对国家规定列入招标采购范围的药品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监管力度,建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规范运作的药品购销机制。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履行情况、让利患者落实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坚决查处并纠正规避招标、串通投标、不履行合同、违规操作、向投标企业乱收费以及不按规定向患者让利等违纪违法行为。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础上,今年将进行医用耗材和医疗设备、器械的招标采购试点。
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价格秩序的整顿力度。加快实施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认证。整顿和规范药品、药材、医疗市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法经营药品、违反医药价格政策、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非法行医以及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药监、工商等部门要重点打击借防治“非典”擅自哄抬药价,制售伪劣医护制品、药品和欺骗群众的违法行为。巩固五块石地区药品经营整治成果,加强荷花池中药材专业市场的质量管理。各区(市)县也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非法药市。积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收费清单制、费用查询制、信息公布制、服务承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作风纪律整顿,增强医务人员“以人为本”、廉洁行医的服务意识,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理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投诉举报、惩戒公示等制度。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制定规范性禁令,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四)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税费征管行为,加强劳务管理,严把收费审批关,不准越权审批收费,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和提高原有收费标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对农村建房、婚姻登记、中小学收费、计划生育收费以及农业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等生产性费用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突击清收农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提留统筹费尾欠,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尾欠一律取消。深入开展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向农民工乱收费等问题的专项治理。
坚决禁止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继续收取;禁止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和强制农民接受服务并收费的行为;纠正和取消面向农民工的各种不合理收费。要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全面实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事)件,确保农民负担减轻,涉农负担案(事)件明显减少。
(五)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按照转变作风、规范行为和改善服务、大力推进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领导机关抓起,抓机关带基层。要以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依法行政的问题,督促部门和行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自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把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廉洁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行业新风,推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不断深入。
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市卫生、教育、旅游三个行业要在全系统开展上下联动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全市经济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都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加强对全系统全行业的指导。继续抓好公安、交通、公用、国土、规划、房地产、民政、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电业等部门民主评议行风的指导工作。各区(市)县要选择两至三个部门或单位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并逐步向基层延伸,今年乡镇、街道(社区)参与民主评议行风的基层站所数量要达到60%以上。行风评议要统一组织,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形式,要紧紧围绕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纠风专项治理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要注重评议实效,创新评议形式,改进评议方法,使民主评议行风制度更具科学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
(六)继续抓好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1、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做好对公路收费站点的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把撤除已超过批准期限、还清贷款或经营期满的收费站作为清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纠正执法部门多家上路、超范围执法等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我市已实现的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成果。
2、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乱减负“三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涉企收费目录的发放工作,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公款。严肃查处向企业各种乱摊派行为。逐步把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切实落实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纠风、教育、卫生、药监、农业、经委、交通等部门,要分别对所负责牵头治理的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项工作制定好工作方案,作出组织实施的具体安排;各协办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所承担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级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业务管理和各项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中,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在工作的布置上,要把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指导。要在抓查处、抓典型、抓整改上见成效。各项工作都要突出重点,在治标和治本两方面都切实抓出实绩。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要在抓查处、抓典型、抓整改、抓问题解决上见成效,注重标本兼治,在群众、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治理上抓出特色。治理教育乱收费,要重点对公办高中落实“三限”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各种补课班、代管班进行治理。纠正医疗和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要对全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问题、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开展专项检查,并对已取缔的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加强监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除进行全面检查外,重点对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农民来信来访多的区(市)县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际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三)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不正之风问题。要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部门和行业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制定工作规范,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要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收费公示制、服务承诺制和各种办事公开制度,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积极探索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防范和解决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要结合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教育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的实施,找准纠风工作治本的切入点,解决产生不正之风的体制和机制问题。同时,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选择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不放,查清、查实,快办快结。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务求纠风工作取得新成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强化政府领导主抓、部门各负其责、条块紧密结合、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提出阶段性目标,并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各区(市)县纠风办要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具体指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紧密结合,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