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5:03:31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








各区(市)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事关成都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新”、“三最”目标的实现。为确保我市投资软环境在短期内有大的改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思路

治理投资软环境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三新”、“三最”目标结合起来,与整顿机关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结合起来,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结合起来。要形成市和区(市)县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努力营造全国一流、西部最优的投资软环境。

二、近期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在短期内有大的改观: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现象明显减少;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有明显提高;企业、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对我市投资软环境的满意率有新的提高。

三、治理投资软环境的基本内容

治理投资软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成都市治理投资软环境目标任务分解表》确定的职责分工,围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行政服务环境、社会服务环境、廉政环境、舆论环境、人文诚信环境、市场环境等,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原市投资环境协调小组更名为成都市治理投资软环境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黄忠莹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登菊,市长助理鲜开值担任。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职责主要是:检查监督指导市级部门和各区(市)县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指导受理企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加强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查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投资软环境调查测评工作;围绕治理投资软环境组织调研,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和办法。

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主要是:按照《成都市治理投资软环境目标任务分解表》分工,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信息;为协调小组出谋献策,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由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别听取市级职能部门和区(市)县开展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整治措施。

(二)建立督查考评机制。协调小组每年对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并作为专项目标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制定检查标准,严格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

(三)完善投诉办理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投诉机构的作用,同时积极拓宽投诉受理渠道,在成都公众信息网上建立投诉系统,在各有关职能部门设立投诉信箱,在电台、电视台、报刊开通“投诉热线”。建立投诉奖励和投诉者保护制度,坚决防止和严肃处理报复打击投诉者的行为。

(四)完善查处工作机制。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查处工作。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对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要及时查处,认真负责地受理和回复企业、群众的每一件投诉,严肃查处每一起损害投资软环境的行为,把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案件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重要指标加以考核。要综合运用办案、执法监察、纠风、审计、收费稽查、财务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纠风办要每季度组织一次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

(五)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发生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部门和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造成恶劣影响以及袒护、包庇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人和直接领导的责任。

六、当前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加大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在电台、电视台、报纸、成都公众信息网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开辟专题节目或专门网页,集中宣传我市投资软环境治理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动态信息,反映企业和投资者的正当要求和意见建请谅解;公布有关职能部门的投诉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投诉;结合创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工作,编印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发放到企业和投资者;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大力营造处处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投资环境、人人都为投资软环境建设作贡献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全市投资软环境调查测评工作。全面启动投资软环境调查测评工作。对各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承办人员进行培训,严格以服务对象为评价主体,做好调查问卷的发放、调查、质量监控和汇总等工作,确保测评的真实、公正。对排名前3位的区(市)县和排名前5位的市级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予以表彰,对排名后3位的区(市)县和排名后5位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测评结果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挂钩。要通过测评,对我市投资软环境的实际状况作出整体评估,提出进一步治理投资软环境的对策建议。

(三)开展行政执法情况专题调研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就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出建议。

(四)认真开好每季度的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为外商排忧解难。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一批严重损害投资软环境的案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处理,有效遏制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的发生。

附:成都市治理投资软环境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厅

200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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