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发〔2003〕16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成办发〔2003〕16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和市委的贯彻意见,为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同广大职工的联系,促进政府工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市政府决定同市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及《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区(市)县也要根据市政府与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和第一次联席会议的精神,在明年上半年内,建立各区(市)县政府与各区(市)县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2003年12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和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建设和改革事业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社会监督作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促进市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使工会及时了解政府制定的政策、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并积极组织职工执行政府的政策,实现政府的工作目标,及时加强政府与工会的互相支持、亲密合作,市政府同市总工会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定于每年12月举行一次。遇紧急情况时,可随时举行。
第三条 联席会议的指导原则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有利于维护政府权威与尊重工会独立自主工作相统一,有利于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与维护职工群众的权益相统一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从市情出发,解决一些应该和可能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密切结合我市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实际,商议、研究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问题;政府组织起草或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需听取工会意见的问题;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工程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四有”职工队伍的问题;加强企(事)业职工民主管理、实行厂务公开、促进企业稳定的问题;有关职工教育、就业和再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物价、住房、劳动报酬和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宣传、动员、组织全市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和各项改革问题;有关工会自身建设,以及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 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应在会议前一个月由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共同商定。联席会议设立联络员,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担任,具体协商会议的有关事宜。
第六条 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应由政府解决的事项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属于工会范围的事项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实施情况。
第七条 出席联席会议人员,根据每次会议内容确定。
第八条 联席会议可视其具体情况邀请职工代表、先进模范人物、新闻记者旁听,并根据需要经过审定发布新闻。
第九条 联席会议的有关筹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与市总工会商议,会务工作主要由市总工会承担。
第十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市政府和市总工会,修改权属联席会议。
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
2003年12月12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在市政府二会议室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会议由副市长朱志宏同志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唐川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远明同志就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的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的两项议题作了说明。
会议认为,在推进成都城市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助推器;是政府扩大群众基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需要;有利于团结和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成都“三新”、“三最”目标作贡献。市政府决定与市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于每年12月举行一次。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和市总工会一名副主席担任,具体协商联席会议有关事宜。我市各区(市)县也要参照市上的办法,在明年上半年内,建立各区(市)县政府与各区(市)县总工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联席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在讲话中指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就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既为政府开辟了一条联系职工群众的重要渠道,又为工会在客观上从源头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途径,这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发展民主进程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这种形式很好,有利于密切政府与工会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协商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及时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必须一以贯之,认真健全联席会议各项制度、完善程序、拓宽会议议题。他强调,政府要支持工会积极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把工会提出的主张、反映落实到政府有关政策中;要支持工会参与决策,特别是在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和事业单位改革中,要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要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和《四川省贯彻〈工会法〉实施办法》,支持工会组建基层工会组织,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认真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他希望工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充分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群众投身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稳定协调劳动人事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帮困工作,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会议认真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成都市人民政府与成都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决定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执行。
会议原则通过了市总工会提交第一次联席会议协商解决的两个议题。
(一)建立低收入劳动模范帮扶机制。决定由市政府每年拨付80万元专项资金,市总工会拨出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由市总工会制定实施细则,专款专用。一是对个人月收入低于我市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给予补助;二是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同时,将近年来因企业破产、改制等原因下岗失业群体中的劳动模范纳入我市享受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范围,直接颁发《再就业优惠证》。
(二)建立单亲困难女职工再就业救助机制及生活帮困机制。会议议定,由市总工会、市妇联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研究,采取妥善措施,为单亲困难女职工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技能培训,免费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证书》;为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提供入学救助;为患病的单亲困难女职工提供医疗补助,用多种方式为单亲困难女职工解决住房困难的问题。
参加这次联席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秘书长徐季桢、副秘书长毛志刚,市财政局、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妇联、市社保局、市就业局和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