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3 15:36:26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建立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和李春城市长的批示要求,市政府决定建立政府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工业、对外开放、科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教育、三大基本国策实施、财政、社会保障、旅游、民政、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妇女儿童、廉政建设等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包括进度、经验、问题及建议。
二、已经完成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要认真总结,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三、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重点工程业主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各单位联系电话于4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研究室。
四、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每月10日前要将上一个月或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研究室,以便汇总上报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联系人:林晓勤、刘轶、蒲发友;联系电话:6633479;传真:6693363)。
二○○一年四月四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