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小春粮油购销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7:18:31

《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小春粮油购销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小春粮油购销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小春粮油购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粮食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领导。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各级政府必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继续贯彻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以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完成省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



二、粮食、工商、物价、地税、农发行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及时研究粮食收购中出现的新情况,帮助解决收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严格执行国家粮食价格政策。今年我市的小麦、油菜籽收购价格,要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粮食局成价消[2001]96号文件执行。粮食部门要加强人员培训,在收购中做到验质公正,定等合理,严禁压级压价,克扣秤斤,损害农民利益。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要主动向农民提供整理工具,耐心动员农民整理,以提高等级,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民的利益。



四、粮食部门要改进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增设收购网点,采取分片、定点、预约等形式深入村社收购粮食,方便农民交售。在收购中要注意听取乡村干部和农户的意见,及时改进和完善收购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786.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