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4〕7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平稳关闭四川洪雅沙湾水电有限公司三瓦窑热电分公司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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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关于平稳关闭四川洪雅沙湾水电有限公司三瓦窑热电分公司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4〕77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经委《关于平稳关闭四川洪雅沙湾水电有限公司三瓦窑热电分公司的实施意见》,现批转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关于平稳关闭四川洪雅沙湾水电有限公司三瓦窑热电分公司的实施意见

市经委



按照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需要,市政府决定2005年3月31日关闭四川洪雅沙湾水电有限公司三瓦窑热电分公司(以下简称三瓦窑热电分公司),现就平稳推进三瓦窑热电分公司关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与原则

以关闭三瓦窑热电分公司为契机,促使三瓦窑片区工业企业按照成都总体规划和工业发展布局规划要求进行调整,加快片区“汽改气”分散供热工程的实施,使该片区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良、适于人居和商贸发展的新型区域。

关闭三瓦窑热电分公司,片区热用户应自筹资金、自建锅炉、实施分散供热。就地自建锅炉必须采用清洁能源,防止造成新的污染,排放必须达标。搬迁异地的企业,选址必须符合成都市工业发展布局规划纲要要求,做到产业相对集中,应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节水、节能、绿化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工作

三瓦窑热电分公司关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应按照各自职能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一)市经委负责三瓦窑热电分公司关闭的总体牵头协调工作,调查提供片区内拟建分散供热设施或实施搬迁企业有关情况;负责向市政府报告与关闭三瓦窑热电分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负责联系会议相关工作;负责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市东郊工业区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三瓦窑片区企业搬迁的具体工作,提出企业搬迁选址导向意见,协调搬迁用地、协助落实东调相关政策等。

(三)市计委牵头落实片区实施“汽改气”天然气指标。

(四)市环保局负责关闭三瓦窑热电厂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把关,创模达标的技术指导、跟踪、监测,督促片区热用户按照环保要求建立清洁能源型供热设施。

(五)市市政公用局及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协调落实片区分散供热“汽改气”工程煤气供应等有关工作。

(六)成都电业局负责协调解决片区直供电等问题。

(七)市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等分别负责片区热用户分散供热项目的报建、规划、土地、安全生产及压力容器许可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

片区热用户应以市政府确定的三瓦窑热电厂关闭时间为限,安排好实施分散供热的相关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衔接天然气供应、规划、国土、电力、搬迁等事项,提前做好自建供热设施或搬迁的前期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平稳过渡和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影响。

三、政策措施

(一)支持自备供热

1.按照政策安排环保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片区热用户自建清洁能源型供热设施,可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环保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报送配套的改造方案,由市环保局根据政策规定安排环保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

2.减免项目报建费。对片区热用户使用自有存量土地自建供热项目,减免项目用房报建费,用房面积在建设单位报建时由市建委核定。

3.减免天然气工程相关费用。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全额承担城市供气主干管至片区改造单位红线外供气管道的建设资金,并减免碰管等相关工程费用。

4.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信贷担保与金融机构应积极支持片区热用户实施自建供热项目以及搬迁企业的资金需求,对符合信贷担保与贷款条件的热用户,优先给予信用担保与贷款支持。

(二)稳妥推进片区工业企业搬迁工作

1.三瓦窑片区内工业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参照《成都市东郊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暂行办法》执行,享受相关政策,并按照相应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鼓励片区企业按照《成都市工业布局规划纲要》要求实施搬迁改造,对改造项目符合《成都市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成办发[2001]55号)规定条件的,可优先考虑贷款贴息。

(三)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优质服务

市级相关部门及相关区(市)县要积极为三瓦窑片区自建供热工程以及企业搬迁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简化办事程序,为片区企业优先办理相关手续,切实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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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