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5〕4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冯晓明等7位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7:31:11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冯晓明等7位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成府发〔2005〕4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冯晓明、胥洋、彭强、张虎权、蔡雪波、毛广华、王可为7位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事迹附后)。



全社会要大力宣传和学习冯晓明等7位同志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弘扬正气,鼓励更多的人勇于同一切邪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冯晓明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冯晓明, 男, 现年45岁,中共党员,浙江省凌海市人,现任浙江飞跃集团成都分公司经理。



2004年11月1日上午10∶30左右,五块石货运市场商户邱某从银行取款45.7万元,在离开银行约250米处的商贸大道遭到两名骑摩托车的歹徒夺包抢劫,她奋力反抗,大声呼救,其中27万元现金撒落一地。正在公司上班的冯晓明听到呼救声,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他毫不迟疑,立即追赶抢劫得手后正夺路狂奔的歹徒。在搏斗中冯晓明奋不顾身,被疯狂的歹徒用凶器刺伤右腿,造成血管破裂,但他不顾鲜血长流,奋力抓住其中一名抢匪。在冯晓明见义勇为行为的感召下,周围商家及过往群众无一哄抢散落在地面的巨款,纷纷自觉维护现场秩序,27万现金一分不差归还失主。



2004年11月18日,金牛区召开“金牛区见义勇为公民”专题表彰大会,授予冯晓明同志“成都市金牛区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冯晓明同志将所得全部奖金捐给了五块石街道辖区作为见义勇为保护、救助、奖励基金。



冯晓明不畏邪恶、勇斗抢匪的壮举和周围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日报》于2004年11月2日和12月24日先后刊登了“成都金牛区见义勇为成风尚”等文章;2005年2月13日,中央电视台西部频道《道德观察》春节特别节目以“关爱2005?罪恶引发的奇迹”,专题报道了冯晓明的英勇事迹。



胥洋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胥洋,男,汉族,新疆昌吉市人,1985年11月出生,共青团员,现为绵阳师范学院美术系大二学生。



2005年4月14日晚10∶30左右,暂住我市东坡辖区香格里拉小区的女青年宋某,在本市青羊大道与贝森路口行走时,被3名犯罪嫌疑人抢劫,抢走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有3100余元现金、手机等物。三犯罪嫌疑人抢劫后向东逃跑,宋某随后追赶并大声呼喊“抓贼啊!我被抢了!”正在青羊正街吃饭的胥洋和马小乐(绵阳师范学院美术系大二学生)听见呼喊后,立即起身,上前阻拦捉拿3名神色慌张的犯罪嫌疑人,追了10米左右,胥洋将一名犯罪嫌疑人按翻在地,犯罪嫌疑人张某拔出尖刀将胥洋刺成重伤后逃逸,马小乐随即将胥洋送至省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检查,胥洋左上腹伤口深达10多厘米,胰腺尾部撕裂伤,左边第九根肋骨断裂,外边肌肉也发生了断裂,医院立即进行手术,手术一直持续到凌晨3点,胥洋才脱离生命危险。3名犯罪嫌疑人行凶逃跑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见其形迹可疑,机智地报了警,当犯罪嫌疑人正准备再次对出租车实施抢劫时,被在西安路设卡布控的“110”巡警挡获,3名犯罪嫌疑人除1名逃跑外,2名被抓获。目前,2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青羊警方刑事拘留,案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成都商报》、四川电视台、15频道、33频道、成都广播电台等省市媒体对胥洋见义勇为的事迹进行了连续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群众纷纷前往医院慰问。2005年4月28日,青羊区政府决定授予胥洋、马小乐“青羊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青羊区见义勇为基金会分别给予两人2000元奖励。



彭强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彭强,男,汉族,现年36岁,原系乐山市川康毛纺厂职工,2003年6月以来一直在成都以打工维生,



暂住紫荆北路紫薇庭园。



2004年5月17日晚11时许,女青年谢某途经高新区芳草街辖区芳华街“金鼎轩火锅店”时,一男性犯罪嫌疑人骑自行车从身后将其正在使用的手机抢走,谢反应过来后大声高喊:“抢东西了,抓倒!”此时离案发现场5米左右的彭强和张纲(市公安局三处民警)听见呼叫后,见一青年男子正骑车沿芳华街向芳草东街逃窜,2人迅速跑步追赶,当追到芳华街与芳草东街大路口时,嫌疑人因慌张摔倒在马路中间,见有人追赶遂将自行车和抢夺来的手机丢弃后穿过马路逃到芳草东街53号院,再穿过大院到53号院后门。彭、张二人仍紧追不舍,嫌疑人见后门铁门反锁,便利用其瘦小身材,从铁门缝隙处穿过,跳至火烧堰小河沟内,继续向芳草东街93号院后门逃跑。此刻,彭强翻过铁门继续追赶,在追到芳草东街93号院后门时将爬上岸的嫌疑人一把抱住。这时嫌疑人突然抽出一把长约20公分的大号折叠刀向彭强右肩颊猛刺三刀,又向彭的右胸再刺一刀,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染红了衣襟。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彭强忍着巨痛独自同犯罪分子展开殊死搏斗。正在这时,“天府花园”的4名保安及时赶到,共同将嫌疑人制服。



彭强因失血过多,伤势严重,被送往川医胸外科抢救。据检查,彭强肩颊伤口深达基层,右胸已伤至肺部,造成血气胸,初步鉴定为重伤。经全力抢救,彭强于18日下午15时许基本脱离生命危险。在病床上接受记者采访时,彭强毅然说到:“我不后悔,如果下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还会冲上去。”彭强见义勇为的事迹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2004年5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授予彭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张虎权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张虎权,男,1969年6月出生,都江堰市人,团员,大专文化程度,都江堰市向峨乡九年制学校初中部教师,家住都江堰市龙潭湾。



2004年12月16日下午6时许,张虎权下班回家路过走马河四龙桥时,忽然听见惊呼“有人落水了”。张虎权迅速拨开围观人群,见一小孩正在湍急的河水中挣扎,情势非常危急。张虎权不顾寒冷刺骨的河水纵身跳下河去,一手抓住小孩,另一只手奋力向岸边划去。因岸边卵石太滑,张虎权几次被急流冲走,手破了、膝盖也被撞伤,在被急流冲向下游近200米处体力即将耗尽时,终于抓住一块凸出的卵石,将小孩成功救起。



《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成都电视台、都江堰报社、都江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纷纷对张虎权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2005年3月30日,张虎权被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获见义勇为一等奖。



蔡雪波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蔡雪波,男,1971年9月出生,都江堰市人,汉族,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家住都江堰市徐渡乡天生村7组。



2004年5月20日23时许,在都江堰市蒲阳路银河旅馆旁经营鲜花生意的蔡雪波忙完生意准备收摊时,忽然听到鲜花水果市场内有人在喊“抢劫了”,他立即冲出去,发现一名歹徒对一女青年实施抢劫后,正向市场外逃跑,他奋不顾身地冲向歹徒,在追赶至市场门口时与歹徒展开搏斗。在搏斗中,蔡雪波的腰部被另一名歹徒从后面猛刺了一刀,致使他受重伤后当场晕倒在地,被及时赶到的“110”巡警送到都江堰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醒来后,他第一句话就问“歹徒抓到没有”。得知消息后,当地领导和群众纷纷到医院看望蔡雪波,并一致对他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自己是一名党员,这么点小事是自己应该做的。”



蔡雪波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党员,他勇斗歹徒、挺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英雄事迹并非偶然,这与他平时诚恳待人、助人为乐、一身正气的一贯表现密不可分。从事花卉生产、经营的蔡雪波致富后,没有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没有忘记当地的老百姓,他积极带领广大农户发展花卉种植业,并从技术上支持他们,销售上帮助他们,带动了一方群众增收致富。



在2005年的综治宣传月上,都江堰市新闻媒体纷纷对蔡雪波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进行了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05年3月30日,蔡雪波被都江堰市委、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称号,并获见义勇为二等奖。



毛广华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毛广华,男,1966年6月12日生,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临沭镇毛桃圆村人,现住新津县兴义镇田渡村5组。毛广华同志曾担任过毛桃圆村治保主任、周庄乡派出所毛桃圆片区治安联防队队长等职务,在此期间,多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拐卖妇女案、盗窃案,抓获10余名犯罪嫌疑人,他因工作认真,成绩突出,受到当地政府、群众的好评和赞扬,其事迹被《临沂日报》、《法制报》多次宣传报道。



2004年7月1日凌晨,正在家中休息的毛广华听见异响后立即起床到户外查看,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行窃,他不顾个人安危,大声呼喊“站住、抓贼”。作案人听到呼喊声后拔腿就跑,毛广华见状一边继续呼喊,一边紧追作案人不放。当毛追上作案人正要擒拿时,被作案人用铁棍击中头部(后经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在身体受伤的情况下,毛广华忍着伤痛奋力追赶作案人,最终,在闻讯而来的群众协助下将作案人抓获。就在其受伤后被兴场派出所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途中,他还积极协助民警抓获1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受到民警的高度评价。



2005年3月17日,新津县政府决定授予毛广华“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5000元。3月30日上午,新津县委、县政府隆重举行了授予毛广华“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的表彰大会。《四川日报》、《四川法制报》、《成都日报》等省、市媒体对毛广华的先进事迹作了报道。





王可为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王可为,男,1987年7月出生,金堂县赵镇人,金堂中学高三(17)班学生,团支部书记。



2004年7月21日晚9时许,金堂县三中园区二横道新馨饭店职工钟某与同单位职工肖成龙等人在三中园区滨江路绿岛桥下约30米的毗河北岸玩耍时,不慎掉入毗河中(当时毗河橡胶坝已关水,水深近3米,加上当天又涨洪水,使毗河更加危险)。肖成龙见不懂水性的钟某被洪水冲走,便跳入河中进行营救,在河边散步的群众邓发喜见状也跳入河中参与营救。肖、邓二人不擅水性,在急流的河水中几经挣扎,体力难支,情况十分危急。此时,岸上的群众大声呼喊,快救人!在距事发点近50米处正与同学散步的王可为听到呼喊声后,直奔落水现场,一头扎入滚滚的毗河中救人。他向下游追赶几十米后才把即将被河水淹没的钟某抓住并用力把钟某往岸边拉,在岸上群众的协助下,奄奄一息的钟某终于获救。随后,先前下水救人的邓发喜也游上了河岸,但此时肖成龙还在河中挣扎,根本没有力气游上岸,眼见他离岸越来越远,王可为顾不上疲劳,返身再一次跳入水中去救肖成龙,但终因水势太猛,肖成龙被洪水吞没。



王可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在金堂县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成都日报》、《金堂信息》、金堂电视台等对王可为等人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作了报道。金堂中学专门召开表彰大会对王可为进行表彰,共青团金堂县委、县教育局向全县中小学学生发出了向王可为学习的号召,并授予王可为“金堂县优秀共青团员”称号。金堂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王可为等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45983.html

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