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6〕4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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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成府发〔2006〕4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2006年4月27日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成都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为全面推动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深入推进高科技成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我市知识产权发展面临的形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知识产权为主要手段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知识产权制度在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形成和保持企业可持续竞争优势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当今世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国务院已决定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中的作用,以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能力。



“十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得到快速发展,2002年成为国家专利试点城市,2004年底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05年4月被确定为全国首批3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市之一。200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为7241件,比2000年增长了2.69倍;授权量为3079件,比2000年增长了2.05倍;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全市现有注册商标4200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3件,省著名商标233件,市著名商标153件;全市共有文字、美术等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870余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800余件。但面对目前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和要求,我市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较弱,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较低;二是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明专利和涉外专利比例低,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比例低;三是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还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要求,行政执法能力和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维权组织发展滞后;四是知识产权网络信息服务和社会中介服务功能不完善,不能满足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五是对成都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品等从知识产权角度发掘和利用不够。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建设,推进高科技成都建设,提升成都对外开放形象,促进经济、科技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主要目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大幅度提高全市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综合水平,到2010年,将成都建设成为创新活力强劲,转化渠道顺畅,知识产权保护有力,领先中西部、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强市。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市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100%建立健全。



——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2万件,授权量达到6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比例达30%以上,涉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全市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突破6万件,其中省、市著名商标数量达5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明显增多;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文学、艺术、科学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数量大幅增长;在技术标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工作,扶持和培育100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



——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0%。



——全市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30家,建立2-3家知识产权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政府服务和专业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企业(行业)知识产权动态分析预警系统建设。



——建立“成都市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和“成都市知识产权专家服务团”,形成超过1000人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拥有一支50人左右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以及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高级专家队伍。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计划”、“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计划”、“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计划”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计划”,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水平的整体提升。



(一)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完善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加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机构建设,探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职能整合;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100%建立健全,明确工作机构和职能,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2.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诉讼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功能化、国际化发展。鼓励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提供分门别类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政府服务信息平台、知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和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专业数据平台。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到30家,从业人员达到300人以上。



3.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要对象,分类指导,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完善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产权管理、利益分配、信息利用等制度。



(二)实施“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计划”,大幅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出的数量和质量。



1.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新评价机制。在技术创新中贯彻“以市场为导向,以知识产权为判据”的方针,政府科技(产业)计划项目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科研计划的知识产权管理要求,将知识产权贯穿于计划管理全过程,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等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明确项目管理和实施过程中知识产权审查的作业流程。企业新产品研发要明确知识产权的产出目标。



2.建立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激励机制。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激励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加大对专利、驰名(著名)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的资金扶持和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奖励制度。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内外专利,优化专利结构,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倾斜,使全市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全市商标注册量年均增长10%以上,形成一批知名品牌;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推动计算机软件、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和传播;支持企业、院所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积极鼓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申请和认证。



3.实现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突破。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快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加强前瞻性、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鼓励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争取在电子信息、机械、医药化工、新材料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创新及知识产权的重点突破,形成产业知识产权群,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实施“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计划”,大力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



1.明确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相关部门在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技术成果实施等项目立项时,应明确知识产权导向,专项资金的使用重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倾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和品牌。以文学艺术、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网络游戏、创意设计等为重点,努力拓展版权领域,充分挖掘民间工艺的版权资源,逐步形成一批能有效运用版权资源的企业。



2.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机制。依托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成都西部商标服务交易中心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发明协会、企业家协会等协会组织,探索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市场转化。完善无形资产评估制度,研究和探索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等转化机制。发挥政府引导型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的作用,积极引导银行、社会风险等资本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充分挖掘和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3.着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制定企事业单位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鼓励政策,增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利意识。深化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扶持和培育100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单位,发挥优势企业的示范和骨干作用,形成知识产权产出的集群效应。鼓励企业制定、实施结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及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企业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核心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提高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水平。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计划”,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成都市专利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或规章,修改和完善在科技、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措施,明确知识产权政策导向。完善《成都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年度定期发布制度,提高国际、国内对成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诉讼代理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加大对专利、商标、版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和水平。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超过90%。



3.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协作机制。适时成立“成都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专利、商标、版权、公安、文化、质监等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密切与法院、检察院和成都海关的信息沟通,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以商标权、著作权和专利权为重点内容,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和打击各类侵权行为。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相结合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全市推行商标使用许可公示制。



4.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围绕生产、科研、商品流通、技术贸易、大型展会、作品创作与传播、历史文化资源、城市重要标志等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加强服务和执法检查。以电子信息、医药、机械、食品等主导产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专利)战略,建立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动态分析数据系统,灵活运用联合研发、并购、引进等策略,创造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科研、生产、进出口贸易等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警性。



5.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企业要制定并实施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对不适宜采用专利等手段进行公开保护的高新技术领域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的核心技术要采取较为严密的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造成巨大损失。



6.加强开放型经济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在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中,做好相关产品或技术国内外的知识产权状况分析,处理好出口与引进,引进与创新的关系;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建立对外贸易领域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提高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实施“知识产权宣传培训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1.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舆论环境。动员全社会关注和积极支持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知识产权专题宣传;利用城市公共资源以及设立品牌一条街、品牌立体公园等形式,开展对成都品牌的宣传,树立品牌意识。



2.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教育环境。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纳入各级科技、知识产权、经济、人事、教育等部门工作计划,推动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建立各类“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和“成都市知识产权专家服务团”,坚持知识产权普及与专门培训相结合,重点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知识产权专门培训;把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全民普法教育内容;推动知识产权进学校,在市属高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在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科技人员再教育等方面增加知识产权内容。



3.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国内外知识产权机构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国际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积极争取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会议或讲座。坚持国内人才培养与国外引进人才相结合,加快培养一支高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在实施中,本纲要可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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