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6〕6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06〕6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为顺利推进“十一五”时期成都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特制定成都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
一、“十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五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良好,初步建立了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圆满完成了“十五”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开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坚持发展经济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全市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保持全省领先地位。“十五”期间全市累计出生35.5万人,年均出生率、自增率为6.78‰和0.97‰,比“九五”时期分别下降2.44和2.12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4%以上,一孩率保持在87%以上,为全市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二)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稳步推进。以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在建立宏观调控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利益导向、建设先进文化、巩固基层基础、创新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队伍管理、维护群众利益和逗硬考核监督机制等方面取得新成效。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坚持以人为本,以群众需求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尊重和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人翁地位,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一法三规一条例”的规定,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建立依法行政规范,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规范了公民婚育行为,群众按政策生育率、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初步形成了以行政征收为主,强制征收为辅的新机制,维护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七不准”、“十禁止”规定,未发生违反规定的恶性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有效稳定了生育秩序。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形成。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全面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工作扎实推进,2004年以来全市兑现计划生育奖励金总额8109万元,向农村发放奖励扶助金2318万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5791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十五”期间,累计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549个,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家庭13.93万户,落实帮扶资金3496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建设不断深入。
(五)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有所突破。全市进一步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了市、县、镇、村四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落实,率先在全省解决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相同的财政投入问题,全面落实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六)婚育新风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关爱女孩行动以及综合治理出生婴儿性别比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男女平等、计划生育、少生优生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弘扬。全社会重视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问题、改善女孩生存条件、关爱女孩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七)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实施。健全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市指导所为核心、县站为依托、乡(镇、街道)服务站和村服务室、社区服务站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每年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近600万人次,实施节育手术10万人次,全市综合节育率达90%以上。广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全市19个区(市)县全部达到市优标准,其中国优2个、省优9个。
(八)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发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网络建设初具规模,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数据库,应用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数据质量。以信息化推动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以信息化促进服务的系列化、个性化,为实现信息传递网络化、人口管理动态化奠定了基础,也为人口综合研究、综合管理和综合服务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人口数量、素质及结构问题将依然存在。全市虽已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但仍存在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等问题。全市人口总规模达1082万,并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突出,控制人口数量增长的战略任务将长期存在。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人口素质偏低之间的差距,已成为影响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十一五”期间全市65岁及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10%,人口老龄化压力开始显现,并将随着老龄化的发展而不断加重。人口总量过多、人口素质问题和老龄化的多重压力将始终交织在一起,给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带来严峻挑战。
(二)低生育水平仍不牢固,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更加艰巨。全市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总量约100万,生育的潜在能力很强。全市已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强大的人口增长势能将形成一个新的出生高峰。按政策,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据调查,农村育龄夫妇中愿意生育2个子女的占47%,受此影响,生育水平将有所提高。由于群众婚育观念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与社会保障能力之间的矛盾都造成低生育水平的基础还不十分牢固,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
(三)工作机制和综合服务能力还不能较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原有的工作机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单位负责、社区自治、以块为主、综合治理”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还未真正形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较差,设备配置滞后,特别是技术服务人员结构尚不合理,质量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县、乡(街道)、村(社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管理亟待加强,技术服务能力与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大量失地农民转为居民,管理服务滞后,部分地方形成“真空区”和“盲区”。
(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增加了管理服务难度。全市流出和流入人口规模呈不断增长趋势,流动人口的生育、就业、子女受教育、社会保障以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一系列问题,都将对今后的城市管理和发展带来新问题和新要求,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面临新的挑战。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一些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配合程度较低,难以形成整体合力。同时,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与信息交流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工作基础薄弱,已成为制约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瓶颈”。
三、“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为主”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稳定低生育水平,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努力改善人口结构,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发展目标。
1.保持低生育水平继续稳定。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1180万人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4左右,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
2.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机制。大力推行民主管理计划生育,引导村(居)民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监督、宣传、服务活动,使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得到体现,使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落实到家庭和育龄人群之中。
3.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初步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协调、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4.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达95%以上;育龄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免费技术服务面达100%;为农村已婚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达98%以上。
5.初步形成新型的生育文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2008年完成生育文化工程规划项目,2010年末城乡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并建成新型生育文化。
四、“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牢牢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放松,在基层基础建设上求发展,在加强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坚决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工作督查,强化工作指导。积极参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把农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村基层机构、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全面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围绕建设和谐新村、生态新村的要求,以优先发展重点镇为依托,做好新农村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规划,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努力。全面启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建立健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建立调控有力、管理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体系,用服务促管理,用合力促发展,用改革求提高。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科学统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国家赋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新的职责和任务,“十一五”期间,要加强对人口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运用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判断未来一定时期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变动趋势。围绕与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人口发展指标体系,对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尤其要加强对全市第四次生育高峰和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和政策建议,为宏观决策和改革发展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坚持把人口问题纳入社会公共管理体系,提高人口风险意识,树立科学的人口安全观,建立有效避免和化解人口安全危机的宏观决策机制,以科学发展观统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走上健康有序的轨道。
(三)加大法制建设力度,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增强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加强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用法律法规规范公民的婚姻生育行为、计划生育行政行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及产业市场。大力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达到95%。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积极开展便民维权活动,转变执法理念,尊重人民群众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杜绝违反“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的行为发生,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努力形成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
(四)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坚持优质服务“六好”标准,以“创优”为载体,全面推进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健全市、县、乡(街道)、村(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建设,严格执业资格,优化队伍结构,规范工作标准,依法开展服务,加强质量监控,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优生咨询指导、病残儿筛查和生殖道感染防治,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积极探索服务育龄群众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应用技术研究,做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落实免费技术服务,保障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全面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五)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落实《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施奖励扶助制度;以关爱女孩行动、幸福工程、少生快富工程等为载体,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特别是女孩家庭给予优待;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充分利用部门优势,采取小额贷款、项目优先、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户增加经济收入,解决实际困难,提高社会经济地位。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扶贫开发有机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予以优先扶持,提高他们的生产自救和发展能力,优先保障计划生育贫困户的基本生活需求。探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完善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制度。
(六)大力营造舆论氛围,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维、整合资源、群众参与”的基本思路,加强人口理论和人口形势宣传,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宣传,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加大经常性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宣传,繁荣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学、艺术、影视、戏曲等作品的创作,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新模式,形成大联合、大宣传、大发展和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新格局,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推动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促进人民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到2010年完成“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出生婴儿性别比趋向正常”的目标任务。加快生育文化项目建设,用3年时间,在全市精心打造20个生育文化社区、100个镇乡生育文化中心、1000个生育文化大院。
(七)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探索新型管理服务模式。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个人、房屋出租户之间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加快以流入地为主、流入地与流出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落实相关职责,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等制度。以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便民维权活动为平台,围绕生育、节育、办证、租房、用工等环节,进一步优化服务,依法管理,将政府要求与群众需求有机结合,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发挥劳动就业、中小企业等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部门的职能作用,实施以失地劳动力为主要帮扶对象的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用工信息,大力推广“订单式”就业,为流动人口源头式管理服务奠定基础。
继续围绕群众生殖健康需求、管理与服务现状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抽样调查,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立数据库,及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掌握人口流动规律和婚育变动规律,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八)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业专网,建立以人口个人信息为基础、人口和计划生育业务为主体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利用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反馈信息,以规范的信息流程引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收集、分析育龄妇女信息,及时了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为全面把握和准确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状况提供依据,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五、“十一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一五”时期是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关键时期,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全面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
(一)坚持党政领导责任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坚持控制人口与发展经济并举,把人口问题作为考虑发展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人口问题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筹考虑,保持人口发展良好的态势,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通过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通过经济社会各项措施促进人口问题综合治理。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期、离任、晋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由于工作失误或渎职造成工作滑坡以及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实际情况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充分保障。保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经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专项经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以及按人均标准投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财政投入及时足额到位。鼓励经济发展和财力好的区(市)县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财政投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优化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三)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能力。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改进作风,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建设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用、轮岗交流、民主评议、优胜劣汰等方式,挖掘现有干部队伍的潜力,调动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队伍培训规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职业化干部队伍。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制度和改革措施,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解决人口数量、质量、分布、结构等方面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计划生育方面的作用,积极配合党政和计划生育部门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五”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也是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要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思路与方法去认识和解决在发展中产生与形成的新困难、新问题,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沿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前进,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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