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7〕7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龙泉驿区西河镇等27个镇(乡)为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镇(乡)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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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龙泉驿区西河镇等27个镇(乡)为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镇(乡)的通报》
成府发〔2007〕7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以来,龙泉驿区西河镇等27个镇(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04〕17号)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检查验收,其创建成果符合《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检查验收评分标准》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命名龙泉驿区西河镇等27个镇(乡)为“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镇(乡)”。
附件: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镇(乡)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成都市村民自治模范镇(乡)名单
龙泉驿区:西河镇、黄土镇、洪安镇、山泉镇、茶店镇、万兴乡
新都区:三河镇
温江区:和盛镇、寿安镇
都江堰市:翠月湖镇
崇州市:隆兴镇、元通镇、梓潼镇、锦江乡、济协乡、三郎镇、观胜镇
郫县:郫筒镇、唐昌镇、德源镇、红光镇、友爱镇、新民场镇、古城镇、唐元镇
蒲江县:鹤山镇、光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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