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9〕3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
成府发〔2009〕3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一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年—2020年)》,加快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高我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特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发展趋势更加凸显,知识产权在保护创新成果、扩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份额、提升区域竞争力方面的作用和地位日益突出,知识产权已成为当今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已逐渐成为各国、各地的共识。
经过多年发展,特别是实施“高科技成都”建设以来,我市初步建立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了以知识产权制度为保障的创新体系和机制,知识产权事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显著增加,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但知识产权综合能力还不能有效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能力仍然薄弱,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需提高,人才队伍和基础建设还相对滞后。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是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建设中西部地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竞争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的战略决策。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四川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中介组织服务作用,以提高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为主线,以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和产业化为导向,以增强创新能力和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制度建设和强化管理为基础,以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为保障,切实提高我市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创造、运用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统筹发展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区域、行业和知识产权各领域全面协调发展;坚持完善制度与依法保护相结合,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建设。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管理机制,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建成政策环境优、创新活力强、运用效果好、保护水平高的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市。
2.近五年的主要目标。
――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5%以上,企业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涉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
――商标申请量年均增长10%。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总数达到30件,省市级著名商标数量达到 600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总数达到4件。
――各类作品版权自愿登记年均增长20%以上。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挖掘和利用。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5 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和授权量显著增加。优势产业领域形成一批行业、国家及国际标准。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提升。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行政与司法保护相互协调的机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机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市县两级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统筹协调功能。建成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成都市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建成成都市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全市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到150家,其中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到3-5家,专利代理人达到300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和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
1.完善地方知识产权法规。修订《成都市科技进步条例》、《成都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完善《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适时制定成都市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积极开展版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
2.完善知识产权促进政策。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专利奖的项目进行配套奖励、对获得行政认定的全国驰名商标、知名品牌给予奖励。建立健全专利、作品版权登记、技术标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植物新品种等资助办法及实施细则。在资源利用、科技投入、风险投资、成果转化、市场秩序等方面,建立和完善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3.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完善市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探索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整合。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支持工业集中发展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工作站。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专员(特派员)制度,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向园区、企业和社区延伸。健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活动的备案管理。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
1.实施专利战略。重点围绕软件、集成电路、通信、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领域,培育一批企业研发机构、行业技术联盟,加强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获取一批促进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和引导重点产业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制作运用专利地图,实施专利布局。建设专利产业化基地,实施专利运用转化专项,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2.实施品牌战略。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发展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增强生猪、茶叶、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发展的品牌支撑。围绕产业结构优化,大力培育和发展工业品牌,着力提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品牌优势,支持家具、制鞋等传统产业培育、使用自有商标,扩大本地商标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影响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服务外包、金融、信息、会展、创意、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使用自有商标,大力培育和发展服务品牌,提升现代服务业品质。引导本市合资合作企业使用本地商标。
3.实施版权战略。建设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建立健全全民版权宣传培育、管理、保护和服务体系。推动以原创作品为主导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游戏动漫、广告设计、信息网络、文艺演出、工艺美术等核心版权产业发展;着力扶持具有成都特色的民间文艺、工艺的创作和发展。推动版权贸易,促进版权的运用转化,加快版权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集群的形成。
4.其他知识产权。推动建立技术标准联盟,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专利上升为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体系、质量保证与监测体系。完善有关确定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人的政策,保障农民和手工艺人等的权益。重点支持茶叶、水果、道地中药材等特色种养殖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积极推进传统工艺特色产品的申请保护,扶持蜀锦、蜀绣、漆器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制定植物新品种选育保护计划,在油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领域培育一批地域优势植物新品种。加强古蜀文化、三国文化、诗歌文化等传统地方特色文化的挖掘、开发和保护,推动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传承和传播。
5.开展试点示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5年内在重点产业领域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家,试点企业100家。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5年内在21个工业集中发展区建成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5个,试点园区8个;建成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2个,试点园区4个;推动成都高新区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专利产业化基地和软件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实施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工程,全面加快县域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充实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强化执法能力。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队伍。健全知识产权执法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跨区域联合执法、跨部门综合执法协作机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深化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办案协作、联络员、信息沟通、业务交流和监测预警等衔接机制,畅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渠道,构建“全域成都”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陪审员、司法鉴定、专家顾问等制度,探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审合一”试点。
3.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成都海关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风险信息分析、处置和反馈,构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监控体系。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
4.引导行业组织保护知识产权。鼓励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公约,支持家具行业协会、汽摩行业协会等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发展,深化软件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交流合作和宣传培训,协商解决业内知识产权纠纷,协调应对涉外纠纷。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解决机制,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
5.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完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的研究与发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监测、预警。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建立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服务机制。成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围绕政府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等服务。组建知识产权研究会,围绕知识产权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理论研究。
2.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机制,规范维权援助行为,提升维权援助综合服务能力和效率。加快建设中国(成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充实和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协作单位和专家库,提高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咨询服务质量,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资金,为权利人依法应对知识产权纠纷特别是涉外纠纷提供有效支持。
3.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推进专利、商标、版权、标准等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平台的公共服务能力和应用效率。推动建立重点产业行业专利数据库和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专题专利数据库,引导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发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
4.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平台,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代理、信息服务、司法鉴定和许可转让等服务的质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评估制度,鼓励和规范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提高处理涉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
5.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构建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建立成都技术转移联盟,建设覆盖全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交易网络;加快形成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互补的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6.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贷款的担保力度,积极引入和利用风险投资及各类社会资本,拓宽知识产权转化融资渠道,推动知识产权的产业化。
(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把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纳入市级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知识产权中高级人才,引进一批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国际规则、具有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全市形成一支超过1000人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培训和实习基地,开展多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将知识产权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对全市各级公务员开展专项培训;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六)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机制,深入开展国内外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价值观,弘扬“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形成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良好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或计划;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制定专题战略或实施计划。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落实分管领导负责制和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在全市有效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知识产权资金投入机制,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手段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资金向知识产权领域汇集,鼓励市场主体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应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三)强化目标考核。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纲要》要求,牵头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分年度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确保《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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