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9〕2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业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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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业发展的通知》



成府发〔2009〕2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6·5”公交车燃烧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各级各部门、各公交企业要深刻汲取此次重大事件的沉痛教训,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强化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公交事业的发展、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便捷、为市民提供优质的公交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公交安全管理



(一)加强司乘人员应急培训。市交委要加强监管,各公交企业具体负责,做到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应急培训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并将其纳入安全行车考核内容,切实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公交企业要于2009年7月底前完成首期轮训。



(二)开展对市民文明、安全乘车宣传教育。市文明办负责,市交委协助,各公交企业配合,广泛开展文明、安全乘车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市民文明乘车素养和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安全保障。市公安局负责,市人事局配合,整合组建公交地铁公安分局,切实加强对全市公交系统的安全保障。各公交企业应在重点线路和高峰时段配备随车安全协管员,协助司乘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秩序维护、文明劝导等工作,该项工作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公交集团配备安全协管员应不低于1000名。



(四)强化安全乘车提示。各公交企业应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在公交车内和公交站台明显位置设置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的宣传警示标志、设置车内语音安全提示系统、在车载移动电视设备上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及车内危险情况处理方法。市交委、市公安局加强指导和督促。



(五)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市公安局牵头,市交委、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参加,于2009年6月底前建立对发现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为110。



(六)建立安全事件联动处置新机制。市公安局牵头,市交委、市安监局参加,2009年6月底前建立针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乘车行为和其他危及公共安全行为的快速处置联动新机制。



(七)强化日常安检制度。市交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加强监管,督促各公交企业进一步强化公交车辆发班前、行驶中和收班后的“三检”制度,加强车辆附属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八)缓解高峰期乘车拥挤。各公交企业必须按规定的线路运营,合理安排运力,加强重点线路高峰期公交车发班频率,提高运能。市交管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开设高峰时段公交车优先通行的临时专用道。



二、进一步强化公交安全措施



(九)增配安全锤。各公交企业应于2009年6月20日前在现运行全封闭空调车内增加配置安全锤,并在驾驶位配置安全锤。市交委加强巡查和监督。



(十)强化车门应急开启功能。各公交企业应对现运行的公交车车门开启系统进行改造,提高应急状态车门开启的可靠性。



(十一)增加活动侧窗。各公交企业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对现运行全封闭空调车车窗的改造,增加能作为应急出口的活动侧窗。市交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



(十二)强化车内动态监控。各公交企业应在公交车内增设具有储存功能的车内视频监控系统,提高对运营过程中车内异常情况的动态监控能力。现运行公交车辆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



(十三)加快新型车辆研发。市经委牵头,市交委、市公交集团配合,组织客车生产企业和公交营运企业,加快研发更安全可靠、适应公交发展需要的新型公交车。



三、进一步加快公交事业发展



(十四)加大公交车运力投放。各公交企业要加大公交车辆的更新和维护力度,确保车辆达到安全运行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市交委牵头,会同市经委、市国资委,确保市公交集团2009年9月底前新增投运1000辆公交车,缓解中心城区高峰期公交运力紧张状况;2010年再新增投运1000辆,基本满足中心城区公交运力需要。



(十五)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市交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和区政府配合,2009年内开建4个公交场站、2个保养维修场站;公交场站建成前,先落实临时场地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问题。 (十六)加快加气站建设。市交投集团负责,市能源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相关区政府配合,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8座加气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09年底前再建8座,全面满足公交车加气需求。



(十七)加快设置公交专用道。市交委牵头,市交管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配合,2009年底前新增3条以上公交专用道,初步形成专用道网络,提高公交车运行效率。



(十八)提高公交覆盖率。市交委牵头,市交管局、市公交集团配合,广泛征求市民意见,2009年底前新开通20条支线公交线路。



(十九)加快地铁建设。市地铁公司负责,确保地铁1号线2010年10月建成投运,2号线于2012年建成,4号线于2010年开建,切实缓解地面交通压力。



(二十)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市交管局要严格路面执法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挖管理潜能,保障公交专用道的畅通,明显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现象。



四、抓好落实



市政府目督办要根据完成时限要求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交委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研究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具体办法,加强民营公交企业管理和促进发展的措施;市国资委要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各公交营运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营运主体责任,提高服务水平,加快自身发展;安监、公安、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公交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此通知精神加强辖区内公交营运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业发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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