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09〕2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成府发〔2009〕2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成都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灾后重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53号)要求,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目标,突出抓好卫生创建、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努力开创爱国卫生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改善中心城区环境质量。中心城区要进一步深化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坚持分类指导,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居民院落整治达标率达80%以上,四星级以上星级院落建成挂牌率达30%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消除卫生死角。做好街面规范经营、维持交通秩序等工作,提升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加强郊区(市)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各郊区(市)县城区要参照中心城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标准,实行全方位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全面开展社区居民院落环境卫生整治,居民院落整治达标率达60%以上,三星级以上星级院落建成挂牌率达30%以上。加强各类市政、环卫设施的日常维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三)整治场镇镇容镇貌。以卫生创建为抓手,消除场镇“脏、乱、差”现象,抓好街道风貌改造,搞好环境绿化、美化、亮化,加快推进重点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
(四)实行农村环境“四清”。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标准,全面清垃圾、坚持清污水、着力清污泥、抓好清杂物,大力推行“改水、改厕、改厨、改圈”。
(五)抓好灾区环境卫生管理。切实抓好环境卫生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完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爱国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扫保洁队伍,组织开展周末大扫除和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二、坚持创建与巩固并举,提高卫生创建工作质量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中心城区要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共建行动,认真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着力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迎接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复查打基础、做准备。
(二)抓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巩固工作。各郊区(市)县要按照《四川省卫生县城标准》,突出抓好社区居民院落、农贸市场以及“五小”行业管理等常态管理工作,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温江区、邛崃市、蒲江县要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迎检工作,确保复查全面达标;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在巩固发展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三)深入做好卫生村镇创建巩固工作。双流县黄甲镇、新都区斑竹园镇、郫县三道堰镇、新津县花源镇、崇州市街子镇要积极争创省级卫生镇。双流县藉田镇、胜利镇,大邑县鹤鸣山镇,新都区军屯镇,郫县德源镇,蒲江县西来镇,金堂县竹篙镇,崇州市羊马镇、桤泉镇要积极争创市级卫生镇。各郊区(市)县均要建成1个以上省级卫生村、2个以上市级卫生村,并对已建成的卫生镇进行复查,抓好巩固工作。
(四)继续开展各级卫生单位、无吸烟单位、农村先进自来水厂创建活动。对各级卫生先进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查。
三、以改水改厕为重点,狠抓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一)认真实施2008年度中央补助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各有关区(市)县要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做好项目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宣传发动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大邑县2000户、双流县1000户、郫县1000户)和全市184处集中供水工程水质监测任务。
(二)加快改水改厕工作进度。各郊区(市)县政府要整合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资金,加大改水改厕工作力度,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和自来水普及率,2009年内各建成改水改厕示范村1—2个,新建农房无害化卫生厕所率达100%。市水务、农委、建委、环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进程。
四、坚持综合防制,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一)坚持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活动。切实做到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群众消杀与专业消杀、定期消杀与长期管理、监督检查与定点监测“四个结合”,将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二)加强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按照《成都市病媒生物监测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体系,掌握病媒生物密度及其动态变化。
(三)做好《成都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五、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一)进一步抓好健康教育阵地建设。市爱卫办要组织编写《农村健康实用手册》。各区(市)县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开辟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专题、时段,定期刊播健康知识,在公共场所设置固定健康教育宣传栏,做好《健康壁报》、《健康时代》的发放工作。
(二)深入开展各类健康教育活动。结合各类主题卫生日活动、“社区健康直通车”和“健康教育下街乡”活动,广泛开展社区、农村、学校和医院健康教育。市级“健康教育下街乡活动”要100%覆盖郊区(市)县,各区(市)县的活动要覆盖70%的乡镇。市级“社区健康直通车”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各区(市)县的活动分别不少于12次。各区(市)县均要建成健康教育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学校各1—2个。
(三)继续深化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按照《成都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控烟指标要求,积极开展无吸烟单位创建和吸烟行为干预活动,继续做好戒烟门诊试点,深化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六、广泛发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一)组织开展好各类爱国卫生活动。各区(市)县爱卫会要以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组织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重大节日爱国卫生活动和4月爱国卫生月活动,对城乡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二)加强单位卫生管理。各系统、各部门要加强单位卫生管理,恢复完善周末清扫日制度,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单位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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