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0〕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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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成府发〔2010〕3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和省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府发〔2010〕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0—2011年度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为主线,以经济市场化、社会公平化、管理民主化为基本取向,全面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把保持经济增长与调整经济结构结合起来,着力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把完善政府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结合起来,着力激发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与活力;把推进社会建设与创新公共服务体制结合起来,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保障机制;把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着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

1.以扎实做好确权颁证工作为基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认真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及整改工作,确保全市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质量;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权属;进一步明确房屋等其他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完善农村产权保护和流转机制;强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日常监督和检查验收;推进配套改革,深化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鼓励支持依法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市统筹委牵头)

2.以民主管理常态化为核心,深化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规范农村民主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科学适用的农村民主议事制度和规则;规范村委会主任、议事会成员等民主选举工作,完善农村基层治理结构;按分类供给要求,对不同类别的村(社区)分类细化,统筹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完善村民自治组织管理办法;建立村级民主机制建设达标验收和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市统筹委牵头)

3.以强化统筹和促进社会资金投入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利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市场化;加大产业培育力度;进一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实施“征转分离”,维护农民权益,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和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市国土局牵头)

4.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作用,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实现由行政化的社区管理向社会化的社区居民自治转变。(市民政局牵头)

(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鼓励和引导各类投资者参与我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理复垦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或在符合规划的区域按规定使用。(市国土局牵头)

2.推进重点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重点镇公共财政管理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全市场镇改造。(市建委牵头)

3.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我市投资建设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农产品初、精、深加工和农产品品牌创建。(市农委牵头)

4.鼓励民间资本在我市投资建设平战结合的公共人防工程,民间资本投资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工程)享受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性项目有关优惠政策。(市人防办牵头)

5.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我市投资老龄产业,投资建设老龄产业项目的,可享受用地优惠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等。(市民政局、市老龄办牵头)

6.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行业适当退出,抓好市属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非主业资产向主业资产集中,完善国有企业进退机制,扩大民间投资领域。(市国资委牵头)

7.制定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微型企业购买和使用社会化服务;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市经委牵头)

8.鼓励民营快递物流企业积极参与邮政快递物流业的市场竞争,解决非邮政快递车辆进入我市中心城区通行权和停靠权问题;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覆盖全市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的行业诚信评价制度和市场价格约束机制。(市物流办牵头)

9.放宽登记审批条件,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另有规定外,严禁对民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增加附加条件和许可障碍,确保民营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上机会均等。(市工商局牵头)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相互参股、重组上市等多种途径,加快推进我市大型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产权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产权结构;切实做好支持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加快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改制步伐,推动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市国资委牵头)

2.完善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抓好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资产评估、财务监督、业绩考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和投资失误追究制度;加强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吸引更多的央企来蓉投资。(市国资委牵头)

3.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改革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基薪加绩效年薪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基薪标准,实行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监管制度,对市属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管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两种形式。(市国资委牵头)

4.科学划分国营林场类型,将国营林场划分为商品经营型、生态公益型和混合经营型,分类开展国有林场体制机制改革。(市林业园林局牵头)

5.积极推进整合重组三网工作,加快推进主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及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网络双向化升级改造,尽快具备三网融合试点条件;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鼓励广电、电信企业业务融合,制定我市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并积极开展三网融合第二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探索建立保障三网融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市广电局、市信息办牵头)

(四)深化资源和环保体制改革。

1.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蓄水设施管理主体和使用标准;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加大对高污染、高耗能及其他国家限制产业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按保本微利原则,继续优先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在已建污水处理厂(站)的乡镇、农村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市水务局牵头)

2.简化电价分类结构,完善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和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形成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逐步理顺天然气与成品油及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市物价局牵头)

3.完善环境监管机制,健全市、区(市)县、乡镇(街道)三级监管体制和政府部门“一岗多责”污染控制体制;强化对各区(市)县政府的环境质量绩效考核,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筹措生态建设资金,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税费改革、污染责任保险、绿色信贷等试点工作。(市环保局牵头)

4.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园区建设,探索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加强节水、节地、节能等资源节约标准化工作,推进全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科学引导环保产业集约化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切实做好增值税转型、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续工作;密切跟踪资源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改革以及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制度、开征环境税等重大税制改革动向,研究税制改革对我市财政运行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2.健全税收管理体制,减少涉税审批环节,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申报和救助服务系统。(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牵头)

3.完善税收监控体系,实现资源税计征方式平稳对接;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全面推进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强化多部门沟通协作,探索健全和完善有关征管配套措施。(市地税局牵头)

4.深化财政预算改革,加快建立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内容,建立市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制定我市预算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预算信息公开。(市财政局牵头)

(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配套政策,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产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有效扩大农村担保物范围;结合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合国土、房管、农业、社保和公安等部门建立农户基本信息档案,实现与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完善农户信用体系;研究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配套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信用户”、“信用村”的金融支持;研究制定县域存款主要用于当地的奖励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信贷投入;引导社会资金到我市远郊县(市)及乡镇、农村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研究制定相关费用补贴办法。(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2.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对重点发展的服务外包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取消数量限制;支持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融资,多渠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抓好模范守信企业的培育工作。(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牵头)

3.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推动成都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早日上市融资;力争在全市所有县(市)设立村镇银行;加快组建地方保险公司。(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七)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现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老年补贴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无障碍转移接续。(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2.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出台综合保险与医疗保险并轨办法,确保农民工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过程中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做好跨区域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全市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探索补充医疗保险委托保险公司管理的办法,积极探索改进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式,试行信用等级管理。(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3.做好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工作,进一步优化规划指标体系,确保相关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市规划局牵头)

4.制定房地产开发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过程的监管,加快“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多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建委牵头)

5.推进企业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共决、支付保障和正常增长调节机制,着重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完善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我市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适时调整机制,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的贯彻落实。(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6.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低保“救助渐退”制度,使重新就业的低保人员在就业初期继续得到政府的低保救助;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完善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通过实行先求职后保障、提供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增强低保“造血”功能。(市民政局牵头)

7.继续完善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和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劳动者实行普惠制;组织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孵化基地,实行创业孵化制度;建立统一的市、区(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队伍,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和农村;制定贯彻落实第三轮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积极就业长效机制。(市劳动保障局牵头)

(八)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1.深化教育制度改革。加快培养体制改革,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改革,推进“育人为本”素质教育目标的有效实施,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衔接试点;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多渠道引进和扩大民间资本投资教育,扩大我市教育对外开放程度,提升我市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化办园体制,推动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统筹配置全市一切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满覆盖,继续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加快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市教育局牵头)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体检,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大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卫生局牵头)

(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实行公立医院管办分离,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探索联合办医模式,鼓励不同等级的医院组成区域医疗联合体,优化医疗资源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新型药品供销体系。(市医管局牵头)

(3)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开展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稳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补助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4)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等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财政补偿机制。(市财政局牵头)

(5)综合协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市发改委牵头)

3.加大科技领域制度改革,建立创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科教金融服务体制,健全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建立产学研结合新机制。(市科技局牵头)

4.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以“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籍为原则,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其他社会管理职能,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市暂住人口登记制度。(市公安局牵头)

5.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简化登记程序,降低准入门槛,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建立社会组织评价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自律和诚信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九)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1.努力提升外贸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全市出口工作联席会议、出口目标考核等机制,定期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运输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手段,创新外贸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我市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和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外贸服务水平。(市商务局牵头)

2.抓好重点市场拓展,扩大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企业国际化行动的相关活动给予支持,增加“成都优势特色产业企业国际化行动”资金规模,充分发挥外经合作对外贸的拉动作用;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办厂,带动原材料和设备出口。(市商务局牵头)

(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确定我市及所属区(市)县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将执行、服务、监管等职责的重心下移到区(市)县。(市编办牵头)

2.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探索城市基层治理机制改革,理顺基层政府事权关系,探索将部分县级行政管理职能权限向重点镇延伸,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市编办牵头)

3.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全面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通过撤、并、转等方式,优化调整事业单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完善考核机制相结合的制度。(市人事局牵头)

4.调整市域范围内行政区划,加快推进撤县(市)设区工作;根据统筹城乡发展需要,科学调整乡(镇、街道)、村行政区划。(市民政局牵头)

5.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清理政府规章,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标准明确、处罚流程清楚、管理相对人可查的行政处罚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公开审理,同时选择部分政府部门推行行政处罚电子化管理,并纳入电子监察体系。(市政府法制办牵头)

三、工作要求

(一)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开放水平、统筹城乡发展等战略,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经济体制改革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市政府各有关牵头负责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牵头负责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三)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意见,提出符合自身实际、操作性强的年度改革意见或实施办法。对年度内能够完成的改革任务,要集中力量,确保完成;对跨年度的改革任务,要积极推动,尽快取得突破。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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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