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1〕3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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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1〕3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广播影视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成都市广播影视发展“ 十二五 ”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努力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的重要时期,也是广播影视实现新跨越的战略机遇期。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关精神和《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2009-2012)》,综合已开展的成都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综合发展水平等专题研究成果,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全市广电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广电局的大力支持下,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等不利影响,坚持转型创新、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时期的各项目标任务,广播影视在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工作大局,保障城乡群众收听收看权益,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产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新突破。公共服务总体水平较高,综合覆盖能力全国领先,公共节目提供能力持续增强,城乡广播和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9.9%,实现了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电视村通率达83.78%,较2005年增长46.83%;行政村广播室建成率达4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全面落实,基层广播影视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2.广播影视内容生产能力有新提升。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绿色频率频道”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获得国家、省级奖项作品数量增多,节目播出和生产总量增加,节目收听收视率稳步提高。2010年,全市播出机构共开办广播节目16套,电视节目20套;广播和电视节目播出时间达21.5万小时,制作时间达4.8万小时,分别较2005年增长68%和22.6%。

3.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播出水平有新跨越。建成了较为完备的广播电视监测系统,技术装备先进的成都广播电视台投入使用,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各级播出机构采、编、播设备初步实现数字化,形成了有线、无线、卫星接收等方式并用的传输覆盖网,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大幅度提高。截至2010年底,有线电视网络干线长度达到36582公里,较2005年增长108%;拥有无线发射台站26座,发射总功率达104.2千瓦;有61家电影放映单位,拥有银幕310块。

4.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有新面貌。产业经营规模保持高速、稳健增长,未来预期良好。2010年,广电系统内单位创收达14.08亿元,较2005年增长140%;有线电视用户数达344.45万户,较2005年增长140%;电影放映市场的发展水平在国内名列前茅,票房收入达到4.05亿元,在2005年基础上翻了两番以上。

5.广播影视行业管理有新举措。实施了市、区(市)县广播电视局台分设、台网分设、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等改革创新举措,健全了基层广播影视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了有线电视系统审验程序,将其纳入城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初步建立了广播电视节目评价体系,加强了舆情分析及监测成果的应用,行业运行体制更加顺畅,秩序更加规范,监管能力持续增强。

(二)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差距。广播影视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随着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颁布实施以及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广播影视面临良好的发展形势。

1.我市城乡统筹的改革实践为广播影视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目标定位,将促使文化产业成为地方经济支柱性产业。

2.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广播影视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为促进广播影视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为广播影视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拓展空间。数字、网络等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三网融合”的推进,将促使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逐步融合,对广播影视制作播出、传输覆盖、用户接收等领域的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同时,广播影视工作也面临市场化、数字化传播环境带来的不断挑战,安全播出任务依然艰巨,行业发展现状与我市城市发展的战略定位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结构尚需调整完善,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化水平尚待提高;二是广播电视品牌节(栏)目和优秀作品的数量亟待提升,电视剧、影视动画的生产亟待发展;三是产业总体规模偏小,产业产出效率有待提高,新媒体、新业务发展较慢;四是市场主体培育不足,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有待增强;五是行业监管评估体系、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应急体系等建设有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紧紧围绕“新三最”和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目标定位,始终着眼于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内容生产能力、传输覆盖能力、行业监管能力、产业发展能力,提高广播影视现代化水平和行业竞争力,推动我市广播影视大发展大繁荣。

(二)发展原则。

1.坚持把广播影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协调发展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

2.坚持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由政府主导的原则,同时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3.坚持广播影视发展统筹兼顾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既致力于提升综合实力又着力于缩小公共服务的城乡差别,既壮大传统媒体又积极发展新兴媒体。

4.坚持广播影视发展中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实现广播影视行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成都广播影视发展形成基础设施完善、内容健康丰富、管理顺畅、服务优良、运行高效的新格局,实现广播影视综合实力在全国省会城市一流、中西部全面领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城乡均衡水平全国领先、全面一流。

1.公共服务水平及均衡化程度更高。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实现全市电视户户通,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城乡有线电视入户率比降至1.33︰1,公共广播电视节目播出量和制作量大幅提升,节目收听、收看质量明显提高;实现广播村村响,行政村及农民集中居住区标准化广播室建成率达100%,农村广播服务于基层工作的效力明显提升;城市影院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农村电影放映场所更加多样化,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全面加强。

2.安全播出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建成以“三中心、两系统”为核心的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广播影视监测体系和技术先进的应急广播电视系统,安全播出保障能力和监测监管能力大幅度提升。

3.广播影视内容产品更加丰富。力争新开办广播节目3套,电视节目1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量达到5.5万小时以上,优秀节(栏)目大量涌现;促进影视剧生产,电视剧总产量达到5部以上,广播剧总产量达到15部以上。

4.广播影视基础设施更加优良。各级播出机构全面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市级播出机构全面实现高清节目制播;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转换率达100%,双向化覆盖率达95%以上,推进高清电视传输,地面数字电视网络基本建成;影院设施明显改善,布局趋于合理,每万人拥有电影银幕0.4块。

5.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能力更加突出。2015年系统内单位资产总额达到50亿元,创收达到30亿元;有线电视用户超过380万户;电影放映场次、观众人次分别达到45万场、1450万人次;“三网融合”发展格局形成;新媒体新业务形成规模;产业综合效益明显增长。

6.广播影视行业监管服务更加有效。监管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新的监管框架和指标体系形成,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拓展。



三、“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1.以三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实施电视“户户通”工程。坚持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提高质量、改进服务的工作方针,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技术手段,协调发展,提高全域成都广播电视节目收听收视水平,使每个用户能收看到48套以上电视节目,收听到10套以上广播节目。实施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行政村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广播室,每村每天通过农村广播系统开展农技、资讯和政策宣传达1.5小时以上。充分利用广播系统为农村基层管理提供便捷手段,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平台。实施电影“人人看”工程。新建设一批城市影院,实施老旧影院改造,统筹规划、建设乡镇多功能数字示范影院,建好村(社区)电影固定放映示范点。逐步实现行政村每月放映两场公益电影,确保每个学期为中小学生放映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鼓励电影企业深入城乡社区、厂矿、校园、军营和广场等开展公益放映活动。

2.以评价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构建公共服务及均衡化的指标体系。建立包含区域发展、服务业务、公众评价等内容的立体、多维度指标体系,规范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发展。二是健全公共服务评价体系。建立节目质量评价体系,提升节目质量的监督能力;完善技术质量评价体系,保障公共服务技术水平;改进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动行业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三是完善管理机制。继续强化区(市)县、乡镇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以业务或项目为纽带,以市、区(市)县为中心,以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四是完善运行维护机制。着力加强运行维护机构和队伍建设,在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网络管理服务中心,在行政村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在城区建立便捷的有线电视服务网点。五是完善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投入,确保基层广播影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得到落实。六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特许经营、财税优惠等政策,建立多元化的资金供给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广播影视公共服务。

(二)确保广播影视安全播出。

1.巩固提升安全播出保障能力。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提高广播电视播出传输系统的可靠性,提高播出传输保障管理的自动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对播出全过程的监测,实现从以效果监测为主,逐步向效果监测和运行监测并举转变。建立上下贯通、资源共享、高效联动的安全播出综合管理平台,制定并实施安全播出灾备预案,提升安全防范、协同作战、监测监管能力。

2.实施“三中心、两系统”工程。一是建设一流的安全播出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安全播出智能管理系统,建立市、区(市)县互动,局、台、网联动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统一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提升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应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制度建设。二是建设一流的广播电视舆情分析中心。提升专业分析技能,运用计算机音视频智能处理等高新技术,拓展和完善舆情监测系统功能,构建新的内容监管框架。建立舆情分析评价体系,加强对各类舆情、重要工作动态及信息的分析,为提升广播影视管理和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设一流的广播影视技术监测中心。拓展广播电视监测的深度和广度,升级、改造和整合现有监测子系统,建立统一的广播电视技术监测平台,实现全方位、全业务的技术监测。建设新媒体视听监管系统,建立数字电影技术服务监管平台,强化电影市场和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应用。四是建设一流的信息网络音视频监管系统。继续加强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监管系统(包括音视频检索、播客等)功能建设,建立手机视听监管系统、网络协议电视(IPTV)监管系统,制定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监测测评办法,提升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能力。五是建设一流的有线电视综合网络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网设备资源、网络资源、线路资源空间及属性管理功能,实现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处理,为网络规划设计和维护管理提供重要支持。

3.建设应急广播电视系统。一是建立应急广播机制。建立能够分级、分区域、多部门联动的应急广播技术体制、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二是构建应急广播电视制作播出传输体系。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卫星传输技术、通讯网络构建应急信号传输通道,建立野外应急节目制播系统,配备技术先进的转播车,搭建移动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平台。三是建立公共视听媒体应急广播发布渠道。建立成都广播电视台备播频道;构建公共视听媒体应急控制和信号传输通道,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各单位公共广播系统、公共大屏幕等设施能够及时发布应急信息。

(三)加强广播影视内容生产。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做好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宣传;大力宣传统筹城乡发展、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不断提升新闻报道能力,做到准确、真实、快速、客观;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广播电视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推进频率频道专业化,培育品牌节(栏)目。深入推进“绿色频率频道创建活动”,扶持现有精品频道、栏目,不断提升节目水平;市级台各频率频道每年重点打造1-2个精品栏目;推动频率频道专业化,突出差异化优势,挖掘本土人力资源、文化资源以及可利用的社会资源;鼓励优秀影视节目创作,做好广播影视精品展播展映活动。

3.鼓励电视剧、影视动画内容生产。以电视剧制作为龙头,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动画制作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以推动制播分离为契机,培育壮大或引入一批具备实力的影视制作机构,提高生产能力;加强与影视产业发达的地区开展合作、交流与市场推广,鼓励本地广播影视节目走出去。



4.推进新媒体内容生产。加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动,延伸广播电视传播领域;鼓励广播电视台、社会影视制作机构制作适合新媒体传播的节目内容,努力形成多类型、多品种、多样化的影视创作生产格局,满足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对数字影视内容的要求。

5.完善对农节目制播体系和机制。完善对农广播电视节目制播体系和对农节目资金保障机制,增加制作对农节目数量和类型,保证节目播出时间;实施对农节目精品工程,不断提高节目的实用性、贴近性和可视(听)性,更好地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完善广播影视制作、传播覆盖体系。

1.推进播出机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一是全面实现市、区(市)县两级播出机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立完善播出机构数字广播影视技术、管理和服务的质量控制保障体系;构建互联互通、分发交换的海量节目内容资源库;加强新媒体视听内容生产制作技术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适应多种新媒体需要的节目生产技术平台;配合做好国家网络电视台成都数据中心建设。二是建设高清电视、立体电视制播系统。推进市级播出机构节目制播高清化改造进程,全面实现高清节目制播;实现部分区(市)县级播出机构具备高清节目制作播出能力。积极跟踪立体电视的发展动态,适时开展相关技术试验和播出示范。

2.加快传输覆盖网络的数字化双向化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一是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2013年实现城镇有线电视网络全面数字化,2015年实现全市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基本关断模拟有线电视信号,双向化覆盖率达90%,推进高清电视传输,大力推进光纤到楼栋及光纤入户。同时,以双向有线电视网络、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等为基础,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二是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建设,完善覆盖体系。建成全市地面数字电视网络,实现地面数字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8%,使用地面数字电视业务的农村用户达到20%;继续完善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覆盖体系。三是关注数字音频广播发展。积极跟踪国际、国内数字音频广播最新技术和标准的发展动态,适时推动市级播出机构开展中波和调频台站的数字音频广播实验。

3.推进城乡影院的数字化建设。实现城市电影数字化放映全面普及,提升电影数字技术的应用水平,逐步推广立体银幕建设;建设乡镇多功能数字示范影院;通过有线电视网络,利用乡镇、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建立互动数字电视影院;完善影院电影放映票务系统建设。

(五)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产业。

1.加快基地和园区建设,推进广播影视产业聚集发展。一是以市级播出机构为龙头,构建大型内容生产基地。依托成都传媒文化中心,加强市级播出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成都广播电视台向新型全业务媒体形态转变,成为能支撑多种媒体业务,具备大规模广播电视节目生产、集成和传播发布能力的国内一流的大型广播电视传媒机构。二是建设影视制作、影音娱乐产业聚集区。依托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中的传媒聚集区和四川文化产业园等载体,建设数字内容创意、新媒体产业示范基地、电影博物馆、特效影视及数字娱乐体验区,发展广播影视产业集群。

2.发展有线电视网络产业,积极推进“三网融合”。一是大力发展用户和各类增值业务,提高服务水平。以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及国家开展“三网融合”试点为契机,完善网络架构、提高综合业务承载能力,提升用户规模,发展高端用户,拓展网络新业务,加强有线电视服务质量管理,完善服务质量和网络服务能力评价体系。二是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按照国家政策,积极推进我市“三网融合”业务开展;重点支持和参与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三网融合”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打造网络化智能城市;到2015年,实现“三网融合”业务全面推广应用,“三网融合”有序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3.大力发展新媒体产业。一是重点发展网络广播电视。按照“台网一体”的思路开办网络广播电视业务,加强市级播出机构网站建设,提高网站点击率,培育成都网络广播电视传播品牌。二是着力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加强协作、扩大覆盖、增加内容、拓展服务、找准定位,形成规模效应。三是大力发展户外公共视屏业务。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具有成都特色的广播电视户外公共视听平台。四是发展网络协议电视。按照国家“三网融合”总体方案和相关政策要求,推动我市网络协议电视业务发展。

4.加快电影产业发展。一是引导城市电影发展。积极引导城市影院规划建设,突出层次性和覆盖效果,合理布局;大力培育电影市场主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参与影院建设;加快国有老旧影院改造,不断提高影院经营服务水平,增强运营活力;鼓励建立或引进新的电影院线;组建电影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电影监管,建立电影管理服务平台,维护市场秩序;继续举办法国及欧盟电影展等国际电影交流活动。二是推动农村电影发展。推进农村电影放映机制创新,引入竞争机制;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建设乡镇多功能数字示范影院和互动数字电视影院;提高农村电影服务质量,培育农村电影市场。

5.发展电视购物产业。以成都广播电视台电视购物频道为依托,通过“每日东方购物”品牌,打造西部一流的电子商务与电视购物的节目和商务平台。建立严格的商品采购和质量认证体系,完善配送和售后服务,通过电视、互联网、手机等传播载体,实现成都地区24小时电视购物节目覆盖,逐步展开面向全省、西南地区的电视购物业务。

6.推动资源整合。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优化调整频率频道布局和定位;探索建立局管台、台控企,台内事业产业统筹协调、分开运行、分类管理、科学发展的运行体系;构建市、区(市)县两级播出机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和经济效益提高。二是推进成都经济区广播影视合作。支持播出机构跨地区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区域范围内节目资源共享,节(栏)目、广告资源的合作开发,广播电视节目的跨区域交换落地;探索有线电视网络跨区域合作,利用干线网络优势,共同开发网络末端用户;鼓励本市院线企业跨区域合作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体制机制。

1.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完善电影发行放映、音像出版等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2.进一步推进制播分离。除新闻和时政类节目外,积极探索建立体育、交通、影视、综艺、音乐、生活、财经、科教等节目的“制播分离”体制。

3.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完善市、区(市)县广播电视局、台、网的联动管理机制,落实基层广播影视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运行机制。

4.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科技等管理手段改变监管方式,在文化综合执法机构中,加强和改善广播影视行政执法管理。

(二)加大财政投入。

1.逐步增加对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的财政投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逐步加大对电视“户户通”、广播“村村响”、电影“人人看”工程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广播影视覆盖水平。

2.逐步增加对广播电视制播及传输设施数字化建设的财政投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逐步增加对播出机构采、编、播等设备及无线发射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数字化水平;支持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提高网络设施的承载能力。

(三)强化行业监管。

1.加强宣传和节目内容管理。完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播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把播出关,加强节目规划、播出审查、收听收看、广告管理等制度建设。

2.加强播出机构频道频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规处理办法》(试行),对播出机构及其频道频率进行全面规范。



3.加强科技管理。加强无线电管理,规范广播电视无线频率的使用。



4.健全地方性广播影视法规体系。推进我市有线电视管理、公共视听节目监管等地方性立法工作。

5.强化广播电视服务管理。不断提高播出机构和网络运营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6.加强广播影视统计工作。建立广播影视信息管理系统,夯实管理基础,提高统计数据的应用水平。

(四)完善扶持政策。

1.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企业进入广告、非时政类节目制作、影视剧制作发行、电影院和电影院线、有线电视分配网建设等领域,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2.拓宽融资渠道。以国有资本为主,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股播出机构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鼓励有条件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



3.提供财税优惠。对产业技术平台和产业基地建设、数字影院建设、重点骨干企业、重点题材影视剧和优秀动画片等给予补贴、贴息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五)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广播影视人才发展战略,建设一支规模适宜、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人才队伍。突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大力引进培养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加强人才的储备和更新;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广播影视人才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促进人才结构调整。



附件:成都广播影视“十二五”时期重点项目





附件: 1 · 11CF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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