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1〕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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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1〕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为全面实施《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依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和发展基础

(一)“十一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十一五”时期,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10年,全市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5%;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99.8%,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9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比例达95.16%;高中阶段在校生“普职比”达1︰1,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为98.96%;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32.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3.1年。社区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启动。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素质明显提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明显改善。教育灾后重建取得重大胜利。城乡教育一体化深入推进,成为全国首个部、省、市共建的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教育公平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见附件)



*用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近似代替。

(二)“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十一五”以来,成都教育改革发展成就显著,但与国内先进地区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素质教育推进困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投入总量与教育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区(市)县之间教育投入和办学条件、城乡之间教育质量、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和教师素质还存在一定差距;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亟待提高;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与城市的功能定位还不完全适应。“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贯彻落实《成都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关键五年,教育改革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更加有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使教育更加符合成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求。

二、“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发展,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化,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教育国际化。

(二)总体思路。坚持“育人为本、开放创新、追求卓越、服务发展”的工作方针。明确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突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两大主题,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深化改革为着力点,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教育服务机制,吸纳全民的终身教育机制,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的教育工作机制和不断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教育均衡化、优质化、信息化、国际化、法治化和特色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率先在中西部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同期先进水平。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广覆盖、多元化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习型城市。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把成都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见附件)



*用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近似代替。

三、“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全面普及公益性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建立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城乡幼儿园建设,城乡幼儿园均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以农村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为龙头,发展村级幼儿园。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入园问题。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全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所公益性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的普惠性服务。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市、区(市)县两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并向社会发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幼儿园。鼓励社会资金捐赠,统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严格执行办园准入制度。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管理和督导评价。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见附件)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标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适应城镇化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布局学校,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对农村初中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相关政策,遏制“择校热”。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健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教育资助体系,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水平。保护学生视力。

启动全市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代化标准,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城乡学校建设标准统一、装备标准统一、师资配置标准统一、生均经费标准统一、教师收入标准统一、城乡教学质量标准统一。





(见附件)



3.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加大学科、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和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建设和投入力度。坚持优质发展,树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质量观,切实加强内涵建设,加快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建立普通高中质量评估体系,编制学科学业评价标准,建立较为完善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监测评价体系。

坚持特色发展,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学习需求。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创新精神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建成一批以信息技术、艺术、体育、科技、外语、国防、心理健康教育等为特色的学校。





(见附件)



(二)职业教育高标准领先发展。

1.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抓住天府新区建设机遇,围绕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城、三圈一体、全域开放的“五大兴市战略”,打造服务现代都市农业、现代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的龙头职业院校。努力使成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成都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并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并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与国际接轨并实现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和协调发展。

2.改革人才培养和评价模式。深化校企合作,推行“学校企业一体化、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师师傅一体化、学生员工一体化”等多样化的校企合作模式。建立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协作机制,成立中等职业教育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专业建设、教学指导、督查评估、人才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构建中高职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成都市和四川省共建在蓉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增加示范性高职在蓉自主招生比例。推进“3+2”、“2+3”、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合作模式。



(见附件)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合理科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例标准。在总体教师编制中空编30%—40%,用于外聘企业中高级技师、中高级管理人员到校兼职授课。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单独评审制度。将教师实践技能要求提升到高级工和技师水平。允许学校用本校(院)教职工编制按需自主公开招聘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



(见附件)



4.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所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2010年)》。建设一批优质示范学校。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建设一批设备对接产业、技术对接企业,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建成一批紧密型或者深度合作的专业职业教育集团。



(见附件)



(三)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发展。

1.支持在蓉高校发展,加强市属高校建设。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政校合作,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和科研合作机制,增强在蓉高校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将成都大学建成特色鲜明的城市型综合大学。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中西部领先的国家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成都农业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力争进入国家骨干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行列。将成都广播电视大学建设成为国家开放大学(成都分部)。在“十二五”期间建成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见附件)



2.创新市属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市属高校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贯彻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积极支持成都大学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

3.加强市属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市属各职业院校要建立校内技能教学和校外实习实训相结合的技能训练体系。优化师资结构,鼓励从企业和科研院所聘任教师。争取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增加从中职对口专业毕业生和基层一线工作者中招生的比例。



(见附件)



(四)终身教育多样化个性化发展。

1.建设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适应城市化进程,采取多种形式服务“三农”,优化农村劳动力结构,培育现代新市民,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产业转移。充分整合、开发和利用全社会教育资源,建立广覆盖、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促进终身学习资源互用共享,为市民提供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条件,满足社区居民多形式多层次的学习需求。

2.完善社区教育网络。积极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将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市民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完善以成都社区大学为龙头、各区(市)县社区教育学院为骨干、各街道社区教育学校(乡镇成人教育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村级成人教学点)为基础的四级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等学习型组织的发展,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3.完善继续教育政策体系。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制定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市民学分银行,实现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为市民课堂开发建设丰富多样的课程体系和数字化学习资源。建立市民学习数字化管理体系。



(见附件)



(五)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残疾儿童、残疾少年完成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完善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大学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办法。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制度和随班就读质量评估监管制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在课程开发和实施方面的合作,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学生健康发展。

四、“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的改革重点

(一)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深入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完善城乡学校布局规划。按照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方便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制定城市开发建设和学校建设同步规划。

完善城乡学校建设标准,提升办学条件。实施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制定并实施城乡统一的学校现代化标准。

完善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坚持“支持城区、补助近郊、扶持远郊”的原则,加大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区(市)县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差距。

完善城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建立和完善教师“县管校用”管理机制。县级编制部门对中小学教职工专项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并进行动态管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建立城乡统一的教师管理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培训制度、评优选先制度。

完善城乡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各类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建立教育质量监测督导制度,制定促进城乡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措施,形成各具特色的优质教育管理系统,逐步缩小城乡教育质量差异。

完善城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平等对待城乡居民、城乡学校的教育政策和法规体系。

2.建立健全“全域成都”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系统总结名校集团发展、城乡互动联盟、城乡百校结对、城乡师徒牵手、教育区域合作、网络全域覆盖等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经验,形成制度予以推广。探索委托管理等办学模式改革。

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健全区(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逐步建立市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制度、差距预警制度。以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监测为督促手段,调整资源配置,建立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提高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1.抓好道德养成教育,培养高素质公民。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将学生道德养成教育贯穿到各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综合实践活动、学校管理和学校后勤服务全过程。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处处育人的教育工作机制。

深化学校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开发高质量公民教育校本课程,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现代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成都城市精神,作为校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2.抓好课程改革,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能力为重。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实施地方课程,开发特色校本课程。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动优质高效课堂建设,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教学。坚持学思结合,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自主探索、勇于创新。尊重个性,因材施教,发展潜能,建立优异学生脱颖而出的教学机制。对具有特殊禀赋和潜能的学生实施个性化培养。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坚持知行统一,加强研究性学习和实验实践环节,提高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综合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动手能力。强化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让学生亲近自然、亲近社会,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发展。



(见附件)



3.抓好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制定成都市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坚持全面发展,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结合。开展全市中小学生体能体质检测,认真落实“健康第一”指导思想,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开展。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丰富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实施生命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掌握生存技能。加强艺术、体育教育,按标准配置中小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开发和建设体现成都特色的艺术类课程,拓宽学校艺术教育途径,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审美情趣。重视人文和科学教育,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习惯。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可持续发展教育等,使学生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见附件)



4.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工作机制。学校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社区承担净化社区育人环境的责任。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子女的能力,发挥家庭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文化教育设施建设,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纪念馆和展览馆等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向学生免费开放。

(三)着力深化改革,健全现代教育制度。

1.建立健全各项教育标准。健全学校建设标准,建立地方教育质量标准,建立健全教师职业标准,建立学校运行和管理标准,健全教育发展评估标准。

2.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学校自主办学,充分释放学校办学活力。以公办学校财政拨款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为重点,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民主管理权。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健全学校章程,完善各类学校治理结构。加强中小学管理能力建设,推动中小学全面设立家长委员会。探索行业企业参与职业院校治理,积极探索实行理(董)事会决策议事制度和监督制度。

改革校长选任制度。探索建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校(园)长资格准任制度和职级制度。开展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校(园)长试点。

3.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推进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探索公办学校联合办学、集团办学、委托管理等多种办学形式改革,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改造薄弱学校、扶助新办学校发展。鼓励行业、企业以设立奖学金、建立实习实训基地、联合进行技术改革和技术创新、委托培养人才等形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

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积极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依法完善民办学校准入、变更、退出机制。强化民办学校资产与财务监管。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民办学校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4.健全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价制度。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政、督学、监测评价职能。建立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加强对各区(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建立成都市教育监测评估机构。依据国家各类教育标准,开展教育标准研究和监测评价工作。

5.推进教育法治化。加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制定和颁布《成都市职业教育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充分利用地方立法,巩固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成果。加强教育管理干部法治培训。探索教育行政执法机制,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教育决策程序制度,完善教育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成都市教育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6.健全现代教育科研制度。建设好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相适应的科研人才管理制度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支持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知名大学来蓉合作设立高水平教育研究机构。健全教育科研项目资助制度、成果评价制度,建立重大课题(项目)招标制度。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

五、“十二五”时期成都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学校的特点,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职业道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信息采集机制,量化评分机制,考核评价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探索实行学校、学生、教师和社会各界多元评价的办法。

2.改革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优质教师资源在市域或区(市)县域内合理流动的工作机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制度,推进“县管校用”。在同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满6年的教师纳入应交流范围,每年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5%,骨干教师交流人数不低于同级骨干教师人数的15%。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制度。严格执行校长任期制,校长、副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9年。城区(含县城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任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的,应交流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

健全招聘录用、考核评价、培训和退出等教师管理机制。全面实行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完善职业院校、高等院校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兼职教师制度。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健全优秀特设岗位教师进入公办教师队伍的机制,区(市)县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空岗时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优秀特设岗位教师。

3.加强教师(校长、园长)培训。以师德建设为首位,以增强教师实践能力、实践智慧为核心,不断提升教师素质。科学制定教师(校长、园长)培训规划,完善教师(校长、园长)培训制度,加强教师在职学历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5年内使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70%、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0%、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5%。

统筹城乡教师培训。开展城乡教师(校长、园长)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开设市级名师(校长)工作室,发挥名师引领辐射作用。实施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形成国家、省、市、区(市)县、校五级骨干教师梯队;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园长),尤其是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构筑开放、多元的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增强教师学习自主性、选择性和实效性;推进教师网络远程研修;建立校长(园长)、骨干教师高水平研修基地,每年选送一批校长(园长)和教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进修培训;依托在蓉知名高校和国际学校建立“双语”师资培训基地;办好“文翁大讲堂”。创新教师(校长、园长)培训体制与机制,实行教师(校长、园长)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加强培训质量监控。



(见附件)



4.完善教师激励制度。建立成都市教育学术专家评选制度,完善成都市特级教师(校长)、学科(技能)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等名师评选办法。开展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务(职称)评审试点。

(二)切实增加教育投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落实到政府的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各项工作中,形成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制度和机制,创造有利于教育改革发展的环境。

落实“三个增长”。保证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障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市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上,以后年度随财力增长进一步提高。

建立城乡统一的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逐年增长。对达不到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经济困难区(市)县,由市级财政给予补助。改革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拨款方式,制定生均拨款标准。完善中职学生资助机制,逐步实现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三)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加快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快各类教育数据和教育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集成化建设。推动课程教学与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构建开放、普及、共享的网络优质教育资源平台。开发和建设各学科的优质教育资源库和教师电子备课系统,推动“电子书包”和“云计算”辅助教学发展。开发学生在线学习服务系统,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讯和学习服务。实现学校管理、资源配置、教学质量监测、学生成长、教育督导评估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

2.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引导教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开展远程互动教学、学校活动现场直播、师生网络互动研讨、远程教育辅导、在线测评活动等,实现全市教师跨区域教研互动、培训和交流。

培养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知识的能力。使学生学会运用信息技术自主学习,探索研究,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健康的网络行为和良好的信息素养。





(见附件)



(四)加快教育国际化。

1.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境外学校建立友好关系,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和师生互访学习等国际合作交流。完善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制度,构建区域教育国际化评价体系。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合作。构建“国外国内学分+国际国内资格认证”,“国内中职+国外大学”的中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模式。引入一批世界知名的教育机构,为吸引世界顶级企业落户成都提前完善配套服务,提升成都职业教育国际化程度。

2.加强学生国际理解教育。在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设立国际课程研究中心,积极引进国际通行课程、通行文凭和职业资格认证,引入国际通用标准,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教学制度和质量评价标准。加强对学生的国际理解教育,增强对世界多元文化的理解和鉴别能力,培养学生国际交往、竞争与合作能力,提升学生国际意识和全球生存能力。加强外语教学和双语教学,逐步完善双语教育实验课程体系,建设高素质双语师资队伍。

3.提升成都教育国际影响力。科学规划布局,加强国际学校建设,满足在蓉外籍人员和海外归来人员子女教育的需求。不断完善留学生服务体系,把成都建设成为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基地,为外国留学生来蓉学习提供便捷的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介成都涉外教育品牌,吸引更多的外籍学生来蓉入学。继续办好都江堰国际论坛等高水平会议。鼓励和支持教育国际认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国外设立孔子课堂。

(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加强各级政府对教育规划实施的领导。

加强监测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于次年向市政府提交评估报告。

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将落实“三个优先”的情况、实施“十二五”教育规划情况,纳入对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

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公布“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进展状况,邀请家长、社会、媒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



附件: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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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指进入小学学历教育前三年在幼儿园就读幼儿总数与3—5岁适龄儿童人口数的比值。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指某届九年义务教育毕业生人数与该届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是衡量一个地区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巩固义务教育成果与水平的具体体现。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指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中)在校学生总数与15—17周岁学龄人口数的比值。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指高等教育在学人口总数与相应年龄段即18—22岁人口数的比例,它表明一个国家(地区)提供高等教育机会的综合水平,也被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从业人员年继续教育率:指16岁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人员每年接受各种继续教育的人数与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指能够从事一定强度要求工作的成年人口,成年人口总数减去法定退休年龄人口数量是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按照发达国家的教育普及水平和退休制度安排,国际组织将25—64岁人口统计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我国通常将20—59岁人口作为相应的比较指标。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指一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反映劳动者文化素质的发展趋势。一般采用某年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进行测算,即某年小学净入学率、初中净入学率、高中阶段(包括技校、中专)毛入学率、大学毛入学率,四个基础数折算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其公式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小学入学率×6+初中入学率×3+高中阶段入学率×3+大学入学率×4。

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用当年实际新增劳动力总人口中各层次教育应届毕业且未再升学人口数及其受教育年限折算值予以修正。如201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其计算公式为:2010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新增大专以上文化人口×16+新增未升学高中文化人口×12+新增未升学初中文化人口×9+新增其他文化小学人口×6)÷新增劳动力总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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