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2〕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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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2〕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成都市人口发展“ 十二五 ”规划



根据市委《关于制定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主要成效。“十一五”时期,全市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大力推动人口发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人口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成委发〔2008〕13号)等政策措施,初步形成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框架,人口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具有成都特色的人口调控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人口发展目标全面实现。

2.城乡人口结构不断优化,人口均衡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人口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坚持产业带动,强化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扩大农村劳动力非农化就业。坚持利民惠民取向,不断促进人口空间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相适应,人口均衡发展水平逐步提高。

3.均等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口保障水平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教育与技能培训服务体系、劳动就业服务体系、养老保障体系、弱势群众权益保障体系逐步完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逐步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居住环境、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维护了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体系建设全面加快,实现了“房屋、人员、设备、制度、管理”五配套,基本做到“布局合理、规模适当、人员精干”,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健全,跨地域、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初步建立。

4.出生人口质量不断提升,人口综合素质逐步增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出生人口素质得到明显改善,人口预期寿命大幅度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100左右,呈现向正常水平回归的态势。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教育现代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国际化取得新的进展。6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新增劳动力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均保持在中西部前列。广泛推动“人文成都”、“运动成都”、“健康成都”、“书香成都”、“文明城市”和“法治城市”建设,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

5.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决策倡导,统筹解决城乡人口问题,积极探索综合改革和新机制建设,助推实施“三个集中”、“六个一体化”和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等,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全面发展。法治化建设步伐加大,建立了有关人口发展问题的重大决策制度,逐步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地方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及扶助政策,率先建立单方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发展。此外,快速启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再生育全程服务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已有555名灾区再生育婴儿出生。



(见附件)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形势与挑战。“十二五”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口均衡化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期。成都市作为中西部地区的特大中心城市,城镇化加速发展,消费结构不断升级,产业结构加快调整,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全面实施,为探索和建立新型人口管理制度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我市劳动力资源仍较丰富,仍处在人口红利期,人口公共服务事业不断发展,为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工作保障。但是,我市人口发展仍面临如下严峻挑战。

1.城市人口规模继续扩大。成都市2010年末户籍人口1149.07万人,占全省的12.77%(常住人口1404.76万人,占全省的17.5%)。人口规模在全国特大城市中位于重庆市、上海市、北京市之后,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于前列。全市人口规模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预计到2015年末,户籍人口将达1260万人左右。人口总量的继续惯性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进一步增强。

2.人口结构问题日渐突出。一是人口分布结构不尽合理,内密外疏的空间分布特征依然突出。2010年末,全市人口密度为1159人/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区人口密度为11388人/平方公里,近郊区和远郊区分别为1338人/平方公里和528人/平方公里。因此,推动人口发展功能区建设,提高城市人口综合承载力日渐迫切。二是人口老龄化水平逐步提高,老年人口问题日渐突出。2010年末,全市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9.71%,预计到2015年将达13%左右,社会和家庭的养老负担将不断加重。三是人口素质结构有待改善。全市劳动年龄人口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仍占较大比例,人口总体素质与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四是人口家庭结构趋小,功能弱化。到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约454.7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2人,比2000年的3.07人减少0.35人,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明显,家庭养老的传统功能逐渐弱化,应对社会风险能力降低。

3.城乡流动人口加速增长。2001—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迁移增长达120.59万人,占人口增长总量的88.85%,是城乡人口增长的主要来源。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262.0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8.66%。随着成渝经济区和天府新区加快建设,我市人口聚集能力还将进一步提升。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加速,流动人口规模将会加速扩大。促进农村劳动人口有序转移,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融合发展,推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改革,构建人口均等化服务体系,将是“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

4.人口发展与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调整与聚集带来人口流动与集中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由于人口较短时间内快速集聚,给全市人口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带来了巨大挑战。提高人口发展能力、促进城乡人口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提高人口社会保障能力、降低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对城乡居民的冲击,是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所必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5.人口公共服务要求更高。“十二五”时期,城市核心区扩大和产业规模化发展,将推动人口加速聚集,人口调控难度进一步增加,对城市人口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城市化加速推进,对引导城乡劳动力人口的合理流动提出更高要求;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口发展需求与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发展,配套政策制定难度相应增大,对提升综合协调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人民群众在劳动就业、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人口公共健康促进工作任务艰巨,对城乡人口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域成都理念,强化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强化政府在人口宏观调控中的职能作用,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形成规模适度、人才聚集、结构合理、管理有序、服务均等的人口发展格局,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原则。

1.统筹综合决策的原则。根据全市区域发展战略定位,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综合决策,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等手段,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

2.人口规模适度的原则。针对全市人口发展现状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断完善,加强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促进人口规模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承载能力、区域人口容量、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相适应。

3.人口分布均衡的原则。树立圈层融合理念,在构建新型城乡形态、深入推动城乡全面发展中,把人口发展规划与城乡、产业、国土、生态等各项规划相结合,逐步推动人口发展功能区建设,引导城乡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促进人口均衡型城市建设。

4.公共服务均等的原则。坚持“全域成都”的发展理念,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财政投入,统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发展;依法维护育龄群众合法生育权利,保障和改善计划生育家庭民生,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发展目标。



(见附件)



三、“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要项目

(一)主要任务。

1.积极解决人口结构问题,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

加强区域人口宏观调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为人口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坚持统筹解决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移和分布问题,保持与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相适应的人口均衡发展水平;坚持将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决策体系,通过宣传倡导、社会参与、利益导向、文明执法,规范群众生育行为,实现群众自觉计划生育,将出生率控制在9‰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全市户籍总人口控制在1260万人以内。

优化人口空间布局。坚持人口布局与区域产业功能定位相结合、人口分布与区域承载能力相结合,明确人口发展在全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产业功能区发展中的功能与地位,推进人口发展功能区建设,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推动人口空间合理布局,提高城市的综合承载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适应成渝经济区、天府新区和世界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形势,推进人口发展扩散区、人口发展拓展区、人口发展稳定区和人口发展限制区的初步形成,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人口空间布局结构优化的公共资源配套机制与体系。

注重解决人口结构问题。加快人口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加速劳动力人口向新型产业工人转变,提高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市劳动力人口素质。综合预防和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有利于女孩成长和女孩家庭发展的社会经济政策,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重视解决人口年龄结构性问题,特别要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建立城乡养老保障体制和养老服务机制,推动各种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积极发展社区养老。更加关注城市无业居民和各类产业从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中的老年人生活状况,扶助老年弱势群体。健全城市养老事业,大力兴办农村养老事业。

2.提高人口健康服务能力,增强城乡人口综合素质。

提升优生健康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大力普及健康知识,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与预防体系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促进市民心理卫生和精神健康。控制和减少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和传播。坚持把出生缺陷干预和优生健康服务工作作为提高人口素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工程来抓。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机制,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宣传,使中心城区市民知晓率达90%,其他区(市)县市民知晓率达80%。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加强孕前风险评估、识别高危人群,开展孕前优生咨询指导,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加强对未婚人群、流动人口和老年人口的生殖健康服务,扩大优质服务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生殖健康的目标。

提高人口综合素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为育婴(儿)家庭提供科学养育和母婴保健咨询、培训、宣传等公共服务。加强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强化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重视特殊教育,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加强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完善农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人口技能培训,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提升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全力推进以全民健身为主线的“运动成都”健身活动,引导市民及家庭常年参与体育锻炼。到“十二五”期末参与体育锻炼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60%以上。大力推进公民道德素质和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养。

3.完善人口政策体系,提高人口保障水平。

实施家庭幸福工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体系,制定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综合政策与保障性措施,构建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家庭致富及养老保障等家庭发展福利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各项奖励及扶助政策,实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和免费技术服务城乡全覆盖,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奖励及扶助标准。建立和实施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教育、就业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确保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普惠政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优先扶持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加大对老年人家庭、残疾人家庭、留守家庭、受灾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地方性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实施家庭“就业关爱工程”,开展“一帮一”扶持活动,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增加收入,缓解家庭在婚姻、生育、养老、居住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统筹城乡人口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力人口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优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进一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深入实施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援助扶持制度,形成就业和失业调控、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的长效机制,统筹解决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劳动力人口稳定就业质量。破解“招工难”和“就业难”问题,逐步消除就业结构性矛盾,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预防失业”的功能实效。加快推进和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区域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推进城乡人口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险待遇差异。加快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规范和优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巩固和完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功能,健全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使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体系与统筹城乡发展相协调。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实施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落实各级政府保障性住房保障责任,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逐步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4.探索人口管理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

建立城乡一体的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按照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建设的要求,着力构建统筹城乡人口发展的政策和制度体系,积极推进人口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城乡一体的人口与土地及其产权制度、社会保障、产业发展等统筹协调发展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户籍、居住“一元化”管理,逐步形成新型人口管理机制。完善人口公共健康质量管理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和重大技术事故报告制度。

加强人口信息管理体系建设与综合利用。探索建设成都市人口基础信息决策管理系统,整合各部门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收集、更新、核查和共享等方面的信息交换制度,实现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建设,探索建立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人口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力求在“应用、完善、共享、延伸、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实现城乡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坚持“公平对待、均等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创新城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保障经费投入。建立流动人口重大政策通报制度,强化街道、社区服务管理,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社区负责制。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与交换。加强和完善成渝经济区人口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网建设,完善区域互动、部门互动、群众互动的机制,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5.以综合配套改革为导向,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新发展。

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纳入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将人口文化与地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运用新型人口文化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规范生育行为。全面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建设,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家庭,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构建人口均衡型社会为重点,努力加强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建设。

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长效机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调解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侵权赔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努力增强广大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加快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市计划生育指导所为中心、区(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为主体、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为补充,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计划生育服务基本职能,加快区(市)县、乡镇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步伐,力争“十二五”期间各区(市)县全面建成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区、市)。打造一批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站,推进村(社区)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平台,巩固基层服务基础。深化服务机构内部改革,制定和落实提升服务机构“软实力”的具体措施,提高服务管理能力。构建城乡一体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体系,建立并扩大城乡避孕药具智能化发放网络。

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队伍、科研技术服务队伍、宣传咨询队伍、信息管理队伍和群众团体自治组织“五位一体”的队伍体系建设,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公共服务管理队伍体系。“十二五”期末,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全部达到岗位学历要求,服务机构人员获得执业资格,逐步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二)重要项目。

1.地方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项目。

内容及目标:完善以城乡全覆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城乡全覆盖的晚婚晚育奖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障水平。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市、区(市)县两级投入。

2.出生缺陷干预项目。

内容及目标:加强政府主导和部门协作,全面开展以知识干预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项目为重点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协调推进二、三级预防。不断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到“十二五”期末,优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检查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

经费来源:市、区(市)县两级根据项目投入。

3.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计划生育村服务室)建设项目。

内容及目标:根据我市城乡社会建设和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完善城乡全覆盖的计划生育村服务室建设。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市、区(市)县两级投入。

4.人口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建设与启动人口安全预警信息发布项目。



内容及目标:初步实现全市城乡统一的人口信息互相交换、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对涉及人口计生与公安、教育、民政、卫生、人社等部门的有关人口数量、结构、密度、出生人口质量、人口城镇化水平及其人口规模化迁移等变化情况进行信息共享和交换。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纳入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配套投入。

5.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项目。

内容及目标:推动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开展,不断创新,切实发挥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使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成为各级共同创建、具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特色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品牌工程,成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标志性活动,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市、区(市)县两级投入。

6.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城市项目。

内容及目标: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实施新市民融入计划、优生幸福计划、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新市民帮扶计划、“绿色服务”计划,推进宣传培训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便民维权服务均等化,初步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组织保障体系、信息共享体系、政策法规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市、区(市)县两级投入。

7.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项目。

内容及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协调推进,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由点到面、由浅入深的系统性改革,进一步转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构建与“以人为本”理念、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相适应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的体制机制,确保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完成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从而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经费来源:争取国家、省的支持,市、区(市)县两级投入。

四、“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口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规划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依照本规划要求,加强本辖区人口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人口发展宏观调控和决策责任体系。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要坚持以本规划为基本依据,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严格实施“一票否决”、监督奖惩制度,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绩效考核。

(二)加强投入保障。“十二五”时期,全市继续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逐年稳定增长,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分类保障,城乡统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投入保障机制。探索和建立社会机构及社会资本服务于人口发展事业的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政策决策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和实施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和完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的保障机制。

(三)完善政策配套。各区(市)县要形成多部门通力合作、综合治理人口发展问题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人口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与人口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

(四)加强效能管理。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把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区(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本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把本规划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项目和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本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中期和期末,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要主动接受本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



附件: 1 · 12CF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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