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2〕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2〕3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6日
成都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水务保障水平,根据《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水务发展回顾
“十一五”期间,成都水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水务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深化,水务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水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的水务管理体系初步建成,水务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全面完成,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人居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一是灌溉配套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主要实施了都江堰、玉溪河、九龙滩等灌区水利工程建设,建成主要水利工程4071处,蓄引提水能力达到57.72亿立方米;灌区有效灌面达480.38万亩,有效灌溉率达94.1%;渠道防渗整治达1.47万公里,节水灌面达272.4万亩。二是山丘区抗旱能力显著提升。“十一五”期间,以实施农村用水保障工程、抗旱能力提升工程为重点,建成人工湖25座,山坪塘20833口、石河堰1081道、微水池44923口,整治改造提灌站324座,新增改善灌面86万亩,山丘区浇灌面积达100.4万亩。三是现代水利设施加快建设。全市水系相通、渠系配套、功能较全、设施完善的农田水利灌溉架构基本形成,全域水利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建成一批现代高效农田水利灌溉设施。
(二)防汛减灾能力整体加强。一是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形成。以“上蓄、中分、下排”为基本框架的防汛工程体系基本形成,岷江董河坝、沱江峡口、府河三大排洪总出口初步打通,防汛工程框架基本形成。二是河道防洪标准稳步提升。12条市管以上河道(含省委托代管)和中心城区82条河道已建成堤防1200公里,达标堤防的防洪标准由5年一遇提升至10—20年一遇;中心城区府河、南河、沙河达标堤防防洪标准200年一遇。三是重点片区排涝建设成效显著。通过新建、扩建排涝泵站、水闸,加强片区排涝治理,全市涝区面积明显减少,整体排涝能力明显提高,具备了防御较大洪水灾害的能力。四是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完成了141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基本消除了现有病险水库的安全隐患。
(三)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全域成都供水架构基本建成。“十一五”期间,自来水六厂五期工程、天回银杏园加压站、红光加压站等一批供水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解决了农村18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农村生活用水集中供水率达57.3%;截至2010年,全市已有规模以上自来水厂36座,日供水能力300.2万立方米,中心城区日供水能力178万立方米,中心城区供水普及率达100%。二是城乡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效提升。建立健全饮水水源保护巡查机制和在线监测机制,成都城市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心城区水质提前两年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卫生部要求的106项水质指标,村镇供水水质符合卫生部和水利部供水水质要求。三是供水应急保障能力逐步提高。供水水源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都江堰磨儿潭应急水源工程、自来水七厂(日供水100万吨)、凤凰山10万吨高位水池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金堂县东风水库扩建工程、崇州市文井江李家岩水库第二水源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四)水环境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城乡一体的生活污水处理体系初步形成。到2010年,全市共建成177座镇级以上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234.1万吨,城乡污水处理厂配套主干管网基本形成,中心城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纠错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和区(市)县县城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厂满覆盖,其他乡镇污水处理厂覆盖率达70%;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91.3%。二是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重点实施了62条中小河道小流域综合治理,广泛开展1162公里河道的污染集中治理和水域环境卫生专项治理行动。建成20座污水处理设施、28座微型生态湿地系统、75座截污堰、340余公里截污管道;整治和改造河道1181公里,建设2处河系湿地;到2010年,中心城区环境用水量已由原来每年6.5亿立方米增加到9.5亿立方米,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三是中心城区下河排污口治理不断深入。实施管网整改和雨污分流整治,完成中心城区摸底河、肖家河等37条重点河道的1351个下河排污口治理工作,治理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无味”。四是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显著。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完成治理水土流失37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审批率、执行率分别达到80%、90%、95%。
(五)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继续实施非居民生活用水计划工作。编制下达全市非居民生活用水年度计划,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全市单位取水许可证办证率达99%;强化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全市安装率达98.5%以上。二是严格实施项目审批水资源论证。全市新、改、扩建项目取水审批前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并将此纳入项目并联审批备案程序。三是创新开展节水活动。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推广节水型器具的使用,积极开展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方案设计工作和再生水利用调研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节水灌溉率达60.2%、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7,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为12.78%,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降至58立方米,万元GDP(地区生产总值)耗水量降至110立方米。
(六)水务信息化推进扎实。一是积极开展门户网站建设。通过市水务局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水务信息、水务科技和重点工程等,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行政效能。二是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积极整合市气象局的内涝预警预报系统、市国土局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市公安局的公共安全应急联动系统及“天网”系统等资源,为全市水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强化了水务信息化应用。集成市和区(市)县水情、雨情、工情数据库,为防汛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在中心城区河道重要点位初步开展了视频、水位监测的信息化应用;建成档案渔业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化管理。
(七)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和品牌。截至2010年,全市共发展市级以上水产重点龙头企业16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4家;发展水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6个,创建了“通威”、“国雄”、“凤凰”、“威特”、“希望”等一批水产行业品牌。二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档案渔业制度,开展水产良种生产供应体系、无公害水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水产品检验检疫体系建设,初步建立起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三是启动水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在新都区、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和双流县率先开展水产养殖政策性保险试点,有效降低水产养殖风险。截至2010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3.2万亩,水产品年总产量达到10.24万吨,较2005年增长23.4%;实现渔业经济总产值38.85亿元,较2005年增长99.2%;名优品种率达到62%,水产品总产量和渔业经济总产值居全省第一位。
(见附件)
二、“十二五”水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
(一)水务发展面临的机遇。
1.水务工作在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性地位更加凸显。中央、省、市都召开了水利工作会议,将水利工作放在了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基本方略和重点任务,为加快水务改革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2.水务工作在城市建设的本底和根基作用全面显现。我市正在加快建设“世界生态田园城市”,水作为“生态之基”,在城市生态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中心城区80公里环城绿廊的加快建设和天府新区“千米见水”等项目的加快实施,成都水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期。
3.水务工作在新技术支撑下的创新动力不断增强。随着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水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成都水务将逐步实现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景观的系统化管理、自动化监测、实时化调度,水务工作的行政管理理念、效能管理水平、工程监管手段将得到全面提升,水务工作有望依托创新实现跨越发展。
(二)水务发展面临的挑战。
1.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用水需求增长较快,供水设施亟待加快建设,尤其是天府新区的建设将带来用水需求的新增长。同时,中心城区和部分区(市)县城供水水源单一,抗风险能力不足,备用应急水源建设十分紧迫。
2.水环境综合治理任重道远。部分河道水质尚未达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水环境治理紧迫性日益突出。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雨污分流整治工作仍需深化,县城、乡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还需进一步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泥处置问题亟需加快解决。
3.防洪除涝体系仍旧存在薄弱环节。城市应急排涝能力仍需提升,特别是随着地下空间的开发需要,平面排水方式需加快向立体排水方式转变,促进防洪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目前的预测预报系统尚未实现市域全覆盖,城乡一体的防汛指挥系统尚需完善。
4.水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尚未完全确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农村水利建设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水务设施重建轻管的现象依然存在,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十二五”水务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领先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发展取向,按照全域灌溉理念,大力发展民生水务,深入实施全域灌溉水利设施配套建设、城乡一体防汛减灾、城乡居民饮水保障和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四大提升工程”,全面开创兴水、供水、节水、净水、治水工作的新局面,率先在全省建成全域灌溉的示范区,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和建设城乡一体化、全面现代化、充分国际化的世界生态田园城市提供坚实的水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现代化的水务综合保障体系。
1.构建“西部第一、全国领先”的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体系。新增蓄引提水能力6亿立方米,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47万亩,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达到9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高标准实现全域灌溉的各项指标。
2.构建设施功能完善、雨洪调度顺畅、应急抢险高效的防汛安全体系。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达到规划的防洪排涝标准,主要江河堤防工程建设达标,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完成治理,新建堤防工程510公里,其中三级以上堤防长度230公里,使已建堤防工程总长度达到1700公里以上。初步建成全域覆盖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完成5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市级防汛物资仓库建设任务。
3.构建城乡一体的自来水供水保障体系。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城乡供水保证率进一步提高,民生水利成效更加显著。
4.城乡水环境治理取得新突破。到2015年,中心城区、区(市)县城、乡镇(场镇)的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7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明显改善,水质优良的水生态环境逐步显现。
5.水资源管理得到全面落实。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降低3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城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40%,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水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6.推动优质安全的水产体系建设。稳定水产品总产量,提高名优水产品比例,提升水产品质量,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46.2亿元。
7.全面提升水务科技信息化水平。以水务科技信息化促进水务现代化,初步构建起功能齐全、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水务信息化管理体系。
8.积极推进文化水务体系建设。利用成都丰富的水文化资源,结合生态湿地建设及生态河道打造,大力推进以水文化为特色的“成都生态文化”建设。
(见附件)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全域灌溉的水利设施配套体系。
1.加快完善全域覆盖的农田水利设施。以保护好、利用好都江堰自流灌区的农业基础、生态基础为核心,加快完成都江堰灌区、玉溪河灌区和九龙滩灌区干、支、斗渠配套建设和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南河流域及黄沙堰、楠杆堰、汤堰、永济堰等渠堰引水枢纽及干支渠改造,深入实施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全面提升大中型灌区配套能力和节水改造水平。
2.着力提升水利设施现代化水平。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农村示范片千亿斤粮食项目县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现代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中打造灌区60万亩农业水利现代化示范区。加大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全市节水灌溉率达到82.5%。加快水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同步推进灌区信息化和渠系配套设施建设。
3.提升龙门山、龙泉山地区水资源调蓄能力。完成李家岩水库、东林寺水库等骨干蓄水工程的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不断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进一步深化龙泉山脉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百湖工程”,完成东风水库扩建工程,不断改善龙泉山脉生态环境,提升龙泉山地区抗旱能力。
4.进一步提高山丘区有效灌溉率。全面推进山丘易旱地区抗旱水源提升工程,继续抓好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新增浇灌面积12万亩,使全市非灌区耕地浇灌率达到80%。新建和改造蓄水池、山坪塘、石河堰、小型提灌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全面改善山丘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见附件)
(二)构建完备可靠的城乡防洪安全体系。
1.加快防汛骨干工程建设。完成岷江、沱江、锦江、湔江、南河、斜江河、出阝江河、临溪河、蒲江河重点堤防达标工程建设,完成全市14条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形成覆盖全市的洪水主通道网络。
2.提升中心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以市区河网水系、穿城穿镇中小河流、区域河道阻水节点、城区低洼地和排水管网为重点,组织实施好《成都市城市防洪规划》,积极推进城镇防洪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根据城市地下空间开发需求,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由平面排水向立体排水方式转变,加快中心城区及重点城镇低洼易淹区改造,努力提高下穿隧道等城市(城镇)地下利用空间的防洪排涝能力。
3.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以龙溪河、白沙河、白水河、文井江等小流域的山洪泥石流治理为重点,加大山洪灾害防治力度,基本建成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专业和群防相结合的市级山洪灾害预测预警系统及10个县级子系统。
(见附件)
(三)构建安全可靠的城乡供水保障体系。
1.构建全域成都的多水源供水体系。完成都江堰磨儿潭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有效应对白沙河上游突发山洪泥石流对中心城区和都江堰市区供水的影响。加快开展成都第二饮用水水源规划建设和县级新水源建设的可行性论证及实施工作,构建全域成都多水源供水体系。
2.加强城乡一体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成都市第七水厂、温江寿安水厂、新都大丰水厂、龙泉驿水厂、崇州怀远水厂、邛崃葫芦湾水厂、双流岷江水厂、蒲江二水厂、金堂东风水厂等供水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实现平原和浅丘地区供水管网满覆盖。
3.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供水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实施以新改扩建自来水厂、建设加压泵站、延伸供水管网、新建小型供水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县域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自来水管网入户率和山丘区居民饮水安全达标率,逐步形成“平原浅丘区自来水满覆盖、深丘区小型供水设施达安全”的城乡一体化供水新格局,全面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见附件)
(四)构建和谐生态的城乡水环境体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现有污水处理架构为基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的有效收集,基本形成城乡全覆盖、配套设施齐全的污水收集系统。实施中心城区一、二污水处理厂迁改扩建工程、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以及天府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通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实现中心城区和区(市)县城、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达标运行。不断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区(市)县城、乡镇的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70%以上。
2.继续开展下河口排污治理。对市域范围内所有河道分批次开展排污治理,对市区河道沿岸入河排水口实施严格监管,严格排查污水来源,加快实施排污口治理。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要基本实现污水不下河,河道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3.不断推进雨污分流整治。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实施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错接乱接整治,实现管网畅通。结合下河排污口治理,大力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整治,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
4.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治理。统筹实施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景观建设。重点抓好江安河、东风渠、清水河、锦江南出口中心城区“四河”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河岸生态改造、沿河截污、初雨处理、水质净化、清淤疏浚、生态补水、湿地恢复、植树绿化等工程,科学调度、合理配置生态环境用水,切实改善河流水质、恢复河流生态,构筑河流景观文化。
5.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推行小流域生态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治理,推动涉及饮用水水源水库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岷江、沱江流域水源涵养夯实基础。
(见附件)
(五)构建功能齐全的现代智能水务体系。
1.构建三位一体、功能齐全的水务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防汛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城市污水处理、城乡供水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信息系统,进一步扩展水土流失监控管理、水环境治理及水资源应用等系统功能。建设市级智能水务管理平台和区(市)县二级管理平台,完善全域覆盖的水务传感网络体系。建立移动式水务指挥系统,利用移动手持终端及时获取实时数据信息。
2.推进水务信息观测采集网点向基层延伸。建设具有水情分析、决策支持、指挥调度、防汛会商等业务功能的信息系统,不断完善水务信息采集点建设。补充完善水情、雨情、工情监测点位,为防洪调度、灾情分析评估、城市防洪等方面提供数据支持。建设地下水、地表水监测信息系统,增加水源地、取水口上游水资源监测站点,实时监测出入境水、取水口上游、地下水、河流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水质等指标,加强水资源安全事故的预警预报。增加水土保持监测点,全方位监测水土流失数据,对土壤侵蚀类型、强度、分布等信息进行存储、分析、管理,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信息保障。
3.推进智能水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务信息安全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及法规,保障网络安全。健全信息安全运行维护体系,确保智能水务系统正常运转。强化智能水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系统的不断升级完善。
(见附件)
(六)构建高效集约的节约用水体系。
1.加强节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节水,在平原浅丘区实施以渠道防渗为主的节水工程,在农业现代化园区、水利现代化示范区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措施,在山丘区推广膜下灌、小管出流等田间节水技术,新增节水灌面80万亩。大力推广农耕农艺节水措施和沃土栽培技术,广泛推行坡耕地改造、地膜秸秆覆盖等田间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选育和推广耐旱作物品种,调整种植结构,种植节水、高效农作物,到“十二五”末,全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着力推进工业节水,禁止扩建、新建不符合区域水资源条件的高耗水、高污染项目,结合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挖掘节水潜能。加强定额管理,强化用水计量器具使用,加大节水计量检测投入,推广中水回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深入推进城乡节水,加强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建设节水型社区。
2.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按照我市污水处理回用规划,积极推进再生水厂建设,以已建和规划新建的污水处理厂为中心,布局一批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以需求和水质要求为依据建设再生水厂输配水系统。通过对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深度处理及回用,不断提高城市再生水资源合理化利用水平。在绕城高速路500米控制绿带内建设环形生态圈,建立河湖—湿地—绿地联调模式。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40%以上。
3.积极开发雨水利用模式。将雨水集蓄与防洪排涝相结合,开展河道蓄滞雨洪和汛期雨水蓄滞回补地下水工程;启动城市绿化利用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项目试点;推广以低势绿地、透水型铺装、屋顶绿化、雨水花园、雨水湿地为代表的低冲击开发雨水利用设施,多渠道收集利用雨水。
4.形成有利于节水的价格机制。严格执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严格水资源费使用管理;制订合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和城市供水价格,利用价格杠杆引导节约用水,积极探索建立以节水为核心的阶梯水价形成机制。
(见附件)
(七)构建独具特色的水文化体系。
1.挖掘和传承水文化遗产。加强对水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在城市建设尤其是旧城改造过程中,妥善保护水文化遗址和水文物。在新建水利工程设施中注入水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味,实现特色水文化元素的有序传承和有效开发。在水生态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工程建设过程中,注重将水生态与水文化有机结合。
2.推进中心城区生态湿地及生态河道工程建设。配套绿道、园林景观建设,着力打造环境优、清水长流的生态河道环境,加快建设具有巴蜀风格、川西特色的水文化。
3.弘扬水文化精神。通过水文化展览、水工程参观、水学术讨论、水文化艺术节等节会活动,广泛普及水文化知识,充分展示成都水文化的独特魅力。
(见附件)
(八)构建优质安全的现代水产体系。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渔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以冷水鱼、名特优品种为主的优势特色渔业,重点发展龙门山脉冷水鱼养殖产业带、名特优水产品产业带和近郊观赏鱼产业带,形成各具特色、错位发展、规模适度的水产经济带。加快水产加工及出口基地项目建设,推进水产产业高端发展。进一步完善水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落实渔业扶持和补贴政策。
2.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检测体系,加强生产监管,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制度;深入实施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档案渔业制度,探索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健全水产品和渔业水环境质量安全预警预报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3.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全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总体规划(2011-2015年)》,严格实行春季禁渔期制度,大力推进增殖放流,加快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强化濒危物种保护管理。
(见附件)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先行。建立以总体规划为指导,综合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筹衔接的水务规划体系。市水务局要编制实施一批重点专项规划,明确各项工作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编制和实施好本辖区的水务发展规划。同时,强化水务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将水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衔接,在国民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建设时要结合水务规划,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投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大幅度增加水务建设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的资金支持。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务建设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务建设。认真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投入保障政策,到“十二五”期间,全社会水务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一倍。
(三)强化管理。加强河道管理,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城市排水管理,完善防灾减灾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城市供水行业监管,提升供水行业服务水平。实施水资源综合管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
(四)加强领导。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是水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把水务作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务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各地要根据全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分解细化本区域水务发展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合理配置资源,强化目标考核制度,确保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名词解释附件
名词解释
污水处理率:经过处理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量占污水排放总量的比重。计算公式: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量÷污水排放总量×10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企业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1年),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灌入田间储蓄于计划湿润层的水量与渠首引进的水量之比值,是评价整个灌区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的综合指标。
有效灌溉面积:灌溉工程设施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较平整,一般年景下当年可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在一般情况下,有效灌溉面积应等于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备,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水田和水浇地面积之和,是反映我国耕地抗旱能力的重要指标。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在工业生产中,每产生1万元工业增加值所需要的用水量。
山洪灾害:由山洪暴发而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包括溪河洪水泛滥、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毁坏,及环境资源破坏等。再生水: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节水型社会: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建立与水资源承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湿地:根据《国际湿地公约》,湿地包括沼泽、滩涂、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浅海区、河流、湖泊、水库、稻田等。湿地是地球上有着多功能的、富有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系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
水文化:人与水关系的文化,即人们在水务活动中,以水为载体或对象,所获得的物质、精神的生产能力和创造的物质、精神财富的总和。
水资源承载能力:以技术手段和管理水平为基本条件,地区或区域可以利用的水资源能够支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并维持良好生态质量的程度。分析水资源承载能力,重点应考虑以下因素:可利用水资源量、社会经济适宜规模与质量、可依赖的经济技术条件和水资源的管理水平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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