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4〕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8:56:05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成府发〔201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66号),决定对《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09〕2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7日



附件: 1 · 14CF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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