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4〕1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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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4〕14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日



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抓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加强土地供应统筹管理,推进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和交通先行、产业升级、立城优城、统筹城乡、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按照国土资源部2014年对全国房地产调控的工作要求,编制成都市中心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下同)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领先发展”的发展取向,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把握好土地与城乡统筹、土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供需平衡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供需平衡。

5.“立城优城”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有保有压原则。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12.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1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3公顷,住宅用地240.7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2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北部成华龙潭工业园区和南部天府新区新兴镇;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北面、西面和南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四)住房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2014年度中心城区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40.7公顷(其中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部分的212.7公顷供应量),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约211公顷)的编制要求,较2013年中心城区(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总量(193.4公顷)增长10%。240.7公顷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26.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44.6公顷,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1%,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按照中央下达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4700套的要求,安排2014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26.7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安排落实本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一)保障住宅、商服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继续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住宅、商服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城市品质。

(二)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先保证优质重点产业土地供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切实保证土地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优质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大力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按照实施“交通先行”的战略方针,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强化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建设,构建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传输系统。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疏解和提升。积极推进城北片区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改”工程,改变城北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优先保障交通、市政、产业、环境等用地需求,推动城北片区主营业态升级。

加快城东片区发展步伐,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交通枢纽路网。

优化城南片区结构布局,进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聚集发展中央商务、金融机构总部办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务产业,完善包括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的交通系统。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采取多种手段、有节奏地均衡供地,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强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供应。

(四)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监管水平。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与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附件: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1 · 14CFF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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