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4〕1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8:56:27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14〕1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核心,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为全市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目标以内;减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加强安监部门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责,突出抓好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落实,明确和落实中央、省属在蓉企业、市属重点企业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监管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权重,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企业诚信约束,促进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严格落实《成都市企业厂长(经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健康九条规定》,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车间、班组、一线操作岗位和人员。

(二)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水平。

1.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13〕54号)要求,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加强隐患统计分析,明确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日常、定期、专项隐患排查,建立隐患信息台帐,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扎实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标准化建设咨询和考评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典型示范的作用,开展小微型企业标准化建设试点,实现1000家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建立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

3.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推进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志愿者队伍跨界合作和资源整合。开展基层社区应急能力建设。结合建设单位安全需求特点,大力实施安全社区建设促进项目,建成全国安全社区4个、省级安全社区24个。抓好已建成安全社区的持续改进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执法装备基本配置要求,加强市、区(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装备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经费、装备,提高一线监管执法能力。启动成都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建设,集成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应急救援等系统功能,加大力度推进企业接入平台工作,初步实现对重大危险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点安全风险防控点位的动态监控预警,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能力。

5.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保障。按照“市场开发运作、政府推动引导、企业自愿选择”的思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金属非金属矿山、客运、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巡视,推进依靠社会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科学监管水平。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会商、集中检查、综合和专项督查等制度,加大暗查暗访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区景点、农业机械、防雷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继续深化涉氨企业、建筑深基坑和起重机械、仓储物流场所和市场消防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专项整治,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攻坚年行动,突出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启动开展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涉氯企业和重复使用包装物(容器),建筑施工防高坠,有限空间作业,冶金行业,高毒物质和高危粉尘职业危害等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整治租赁用地建筑、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三合一”场所、“三边”工程、城乡结合部等火灾隐患,加强大型城市综合体、大跨度空间建筑、高层地下建筑等非传统火灾领域的隐患整治。

3.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事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评价,加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问责追究力度,依法依规追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工作。扎实开展第1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建设一批安全生产主题公园、广场或街道,推出一批事故警示教育片、宣传画、动漫等安全文化产品,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和示范点建设。组织、督促企业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强化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强区(市)县、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和网络建设,组织开展综合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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