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5〕1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家全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及确认卢泽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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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陈家全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及确认卢泽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成府发〔2015〕1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不畏强暴,不顾个人安危,坚决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顽强斗争,谱写出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之歌。为弘扬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陈家全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确认卢泽同志的“见义勇为行为”。



全市要大力宣传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风尚,鼓舞和激励更多见义勇为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陈家全、卢泽见义勇为事迹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



附件





陈家全、卢泽见义勇为事迹





陈家全,男,1958年9月生,现年56岁,成都铁路局车辆段乘务车间直供二队乘务长,家住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正阳路。



卢泽,男,1992年5月生,现年22岁,家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寺东路。



2015年4月10日8∶40分,陈家全同志乘坐成都地铁2号线从犀浦站前往东客站。当时,陈家全位于地铁第一、二号车厢交汇处。9∶30许,当地铁即将行至春熙路站时,第一号车厢内突然发生群体恐慌,许多乘客迅速奔向车尾方向,此时车厢内弥漫着一股浓烈的汽油味。见此情景,陈家全立即跑向第一号车厢,发现车厢地板上有一大滩汽油和1个空矿泉水瓶,旁边站着1位50岁左右的妇女和1个小女孩,该妇女右手拿着1个红色打火机,正试图将汽油引燃。见此情况,陈家全不顾自身安危,快速靠近该妇女,试图稳定其情绪,制止其极端行为,并劝说:“大姐,看在小孩的份上,请你不要做傻事!”,但该妇女仍无动于衷。见劝说无效,他随即冲上前去用左手搂住该妇女的脖子,右手牢牢抓住该妇女拿打火机的手阻止其点火。在随即赶来的地铁乘警协助下,成功将该妇女制服并夺下其手中的打火机,此时地铁停靠春熙路站,车门刚一打开,在此候车的卢泽闻到一股浓烈的汽油味,随即冲上前协同控制该妇女,并将其带到警务室。



陈家全、卢泽两位同志临危不惧,坚决勇敢地与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避免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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