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6〕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成都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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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成都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通报》
成府发〔2016〕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弘扬“质量至优、诚信至上”的成都城市质量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12〕48号)规定,市政府成立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量管理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首届成都市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
经自愿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综合评价、征求意见、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社会公示,评定中航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虹商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6家单位为“首届成都市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市政府决定对其通报表彰并给予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作用,不断探索创新质量管理,积极宣传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要向获奖单位学习,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水平,为成都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初步建成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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