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6〕3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川、何曦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和确认侯冬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9:04:27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川、何曦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和确认侯冬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成府发〔2016〕3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6年以来,我市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和不法侵害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维护社会治安和推进平安成都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见义勇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授予王川、何曦同志“成都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确认侯冬同志“见义勇为行为”。



全市要大力宣传王川、何曦、侯冬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践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王川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2.何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3.侯冬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1





王川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王川,男,1993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待业,家住彭州市天彭镇财信上河新界。2016年9月18日,彭州市政府授予王川“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2016年8月1日下午,王川在彭州市塔子坝菜市场买菜时,发现一妇女遭到抢劫,他立即追赶上去,抢匪发现有人追赶后,试图从两辆车的空隙间逃跑,此时王川迅速追上,侧身将抢匪撂倒在地并死死摁住,在两名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合力将其制服。现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王川将劫匪交给两名男子后,便默默离开了现场,但被围观群众拍下了背影,并发至互联网。



做好事不留名的王川给全社会做出了表率,他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事迹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



附件2





何曦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何曦,男,1962年3月10日出生,汉族,家住内江市市中区南环路266号2幢56号,内江市实验小学校教师。2016年8月17日,大邑县政府追授何曦“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2016年8月13日,何曦与家人在大邑县西岭镇月牙湖游玩途中,听见有溺水者呼救,他奋不顾身跳下湖中救人,游到湖中心多次实施救援但均未成功。因湖水冰冷,杂草众多,何曦自身体力逐渐耗尽,最终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何曦不顾个人安危,在他人生命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体现了舍生忘死的英勇精神和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



附件3





侯冬同志见义勇为事迹





侯冬,男,汉族,1972年1月10日出生,家住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岷江街191号,成都谊兴出租汽车服务中心驾驶员。



2016年8月13日,侯冬与朋友一行前往大邑县西岭镇月牙湖游玩。期间,两名同伴不慎落水,侯冬见事态危急,虽不习水性,仍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援救,在冰冷的湖水中体力逐渐耗尽,最终沉入水中英勇牺牲。



侯冬自2010年到谊兴公司工作以来,爱岗敬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先后多次荣获行业和公司优秀驾驶员、安全生产标兵、优秀爱心自愿者等称号。在他人生命面临危险时,他奋不顾身舍己救人,用生命谱写了一曲时代正气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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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成都市, 成都市人民政府, 成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