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7〕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9:07:39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成府发〔2017〕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取消3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川府发〔2017〕24号)要求,我市应取消14项行政许可事项(详见附件)。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市和区(市)县政务服务平台要立即停止受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同时,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计14项)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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