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6〕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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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6〕7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30日





成都市中心城区



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统筹土地供应管理,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编制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下同)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为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二)基本原则。





1.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总量,有效盘活存量,优化供应结构,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2.供需平衡原则。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保持土地供需平衡。





3.区域统筹原则。根据区域发展战略,统筹各区域土地供应,合理安排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实现区域统筹。





4.有保有压原则。切实保证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优先保障民生工程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6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1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6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3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15公顷,住宅用地2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6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青羊工业园区、成华龙潭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都高新西区工业园区和成都天府新区新兴工业园区内;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天府新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用地重点保障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工程、北城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各片区中小学幼儿园、农贸市场、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综合体等民生项目建设。





四、政策导向





(一)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综合考虑经济总量、人口资源、土地市场、用地需求等多种因素,结合往年中心城区供地规模,适度调减土地供应总量,切实提高土地供应质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适度调整经营性用地供应量,降低传统商业办公用地供应比例,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项目用地供应。





(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继续支持和推动棚户区、旧城区改造,增加存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提高旧城区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传统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





(四)保障重点产业用地供应。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土地资源向重点产业倾斜,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切实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需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配合,保证供地计划有效落实。市级相关部门、五城区政府及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规定,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共同组织做好土地供应各项工作,确保供地计划有效落实。





(二)主动作为,创新改革,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要求,从“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供给时序、供给方式、供后监管”等方面入手,积极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市规模、结构、时序和节奏,采取多种手段,加强土地推介,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健全机制,开展巡查,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面及时掌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附件:成都市中心城区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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