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9:32:46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成都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4号
经2017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废止《成都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50号)等3件市政府规章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成都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1988〕170号)等58件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市长 :罗 强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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