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09:38:44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政府令第162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市长: 葛红林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 09zfl16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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