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8〕81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办函〔2008〕8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成都市2008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
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工作任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管理办法》、《成都市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工作方案(2004—201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全市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开展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钉螺面积治理力度,努力实现年末全市钉螺面积减少10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急性血吸虫病在我市发生。
(三)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地方病巩固监测要求,控制传入疫情,防止出现第二代病例。
(四)金堂县、双流县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接受并通过省、市联合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方针,切实抓好血吸虫病突发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推进我市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
1.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渠系治理200千米,农业综合开发治理有螺农田6421亩,治理农毛渠400千米,改扩建卫生厕所(建沼气池)18000口,以机代牛782台(件),完成林业抑螺项目2699亩。
2.传染源控制工作。全市监测检查易感人群63.56万人次,监测检查耕牛1.07万头次;人群扩大化疗2.44万人次,耕牛扩大化疗0.35万头次。
3.钉螺孳生环境治理。完成药物灭螺面积2091.8万平方米,综合治理钉螺面积100万平方米,钉螺压检11.3万只。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
1.疟疾防治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切实加强外源性疟疾,特别是恶性疟疾传入的控制工作,杜绝出现第二代病例。加强“三热”病人血检、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规范治疗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确保疟疾发病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2.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碘缺乏病“碘盐为主,碘油丸为辅”的防治方针,进一步加强合格碘盐普供、打击运销私盐(工业盐)等违法活动,巩固发展防治成果。同时完成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健康教育工作。完成8—10岁学生甲状腺肿大及尿碘监测工作。
3.不明原因骨关节病防治工作。继续完善崇州市、大邑县病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试行低年龄组疑似病人治疗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地区防治工作需要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和完成各项防治任务。
(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加大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安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市卫生局负责完成全市血防人群查治病、钉螺调查及药物灭螺目标任务的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和技术指导工作。严厉查处防治工作中违背工作原则、违反技术方案等行为。
市农委负责完成畜间查治病目标任务的落实、监督、检查、考核及技术指导工作;完成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项目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完成以机代牛目标任务。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完成全市血防林业综合治理项目目标任务;完成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林业项目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市水务局负责完成全市血防水利综合治理项目;完成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水利项目的落实、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完成全市中小学血防知识普及工作,确保流行区中小学血防知识开课率达100%;配合卫生部门完成中小学生查病工作。
市广电局负责完成全市血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做好血防宣传专栏工作。
(三)全面强化国家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达标准备工作。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要加强监督检测工作,降低残存钉螺面积,防止外来疫情传入,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
(四)进一步做好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阻止急性血吸虫病在我市发生。对出现本地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病例的地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在普及防治知识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群众自觉参与意识和防病意识,促进2008年各项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监督检查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实行随访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着重检查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落实情况等。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进度或工作质量不高、谎报瞒报疫情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成都市2008年血吸虫病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