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8〕4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都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0:00:3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成都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成办函〔2008〕48号





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我市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经市政府同意,建立成都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定期分析我市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的措施办法;通报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有关情况;组织开展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联合执法;协调解决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的有关问题。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安办)、市城管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文明办、市政府目督办等市级相关部门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政府及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组成,各成员单位派一名分管负责人参加。市工商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担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要求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市政府。需要市政府决定的事项,由牵头单位向市政府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
(三)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职责范围内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及时处理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工作中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监管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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