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8〕228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0:01:10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成办函〔2008〕22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08〕49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重建专项资金管委会)。市重建专项资金管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葛红林 市长

副主任:孙 平 常务副市长

傅勇林 副市长

刘 仆 副市长

周鸿德 市长助理

成 员:

付 毅 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统筹委主任

市经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房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参与或介入市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各3名。

市重建专项资金管委会下设资金综合小组、项目管理小组和金融协调小组,组长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政府金融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市重建专项资金管委会日常事务由资金综合小组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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