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8〕28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08〕286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委关于《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市农委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决定》(川府发〔2008〕32号)精神,进一步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确保全市粮食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2009年,全市实施“二一五三二”粮食丰产示范工程400万亩,其中:水稻200万亩,小麦100万亩,玉米50万亩(含大豆5万亩),马铃薯30万亩,红苕20万亩。在2008年基础上,水稻、小麦、玉米单产增产5.0%,马铃薯、红苕单产增产10.0%。核心示范区单产:水稻650公斤、小麦400公斤、玉米400公斤、马铃薯2000公斤(鲜产)、红苕2000公斤(鲜产)。
二、扶持政策
项目实施区验收合格后,市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三、技术措施
(一)实施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红苕主导品种推荐制。项目实施区主导品种推广率达到95%以上,核心示范区达到100%。
(二)推广水稻强化栽培和优化定抛10万亩、水稻杂糯间栽50万亩、水稻机械插秧20万亩,小麦疏株密植栽培50万亩,鲜食秸秆青贮饲料玉米5万亩,油菜套种马铃薯10万亩、马铃薯脱毒薯面积达30%以上,红苕长藤早栽、独轮大厢5万亩。
(三)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综防率达95%以上。示范区植保统防统治率60%以上,核心示范区全部实施植保机械化统防统治。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核心示范区。市上采取统分结合模式,在金堂县、双流县开展粮食产业建设项目试点,作为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项目核心示范区。金堂县、双流县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其余相关项目实施区(市)县也要建立核心示范区,认真研究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粮食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转变的实现形式,着力改善粮食生产条件,切实提高粮食生产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二)细化技术方案。项目实施区(市)县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完善推广品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实施细则。
(三)实施订单种植。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与项目实施区农户签订订单,实施订单种植。
(四)成立技术指导小组。由市农技总站牵头,市种子站、市植保站、市农林科学院落实有关专家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市粮食丰产示范工程技术指导工作。市农技总站负责审核区(市)县上报方案,督促项目技术措施落实;市种子站负责主导品种选定、推荐,并监督实施;市植保站负责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并组织防治;市农林科学院负责新品种引进筛选及高产栽培技术的探索,并指导实施。各区(市)县要成立相应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本区(市)县粮食丰产示范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五)组织保障。由市农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并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科技局负责品种展示和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市财政局负责落实以奖代补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市粮食局负责落实粮食加工企业实施订单种植;市水务局负责示范区内灌溉用水协调工作;市气象局负责及时通报重大灾害性气象信息。
附件:成都市400万亩优质粮食丰产示范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 1 · CBH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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