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37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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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09〕3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



2009年2月4日,国家版权局批准同意我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加强城市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市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确保成功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和“两枢纽、三中心、四基地”的城市发展功能定位,抓住灾后重建、扩大内需、试验区建设 “三个机遇”,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文化软实力为导向,以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我市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加速优化,打造城市新品牌,提升城市竞争力,营造良好创业投资环境,推进“两个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为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新三最”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将成都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版权强市。

(一)全市社会版权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舆论氛围;营造良好的版权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版权保护体系明显完善,形成健全的版权管理机制,加速提升版权保护水平;版权监管措施得力,形成良好的打盗维权工作体制和协作机制,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版权服务体系明显加强,形成初具规模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版权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为智力成果的运用及商品化、产业化、市场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明显加快,形成版权推动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制定《成都版权战略纲要》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全市文学、艺术、科学领域作品著作权登记年均增长20%以上;市场主体运用、转化版权资源能力逐步提高;核心版权产业新增产值、新增利税、创汇稳步增长;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版权保护示范园区2个以上,试点、示范单位50家以上;申报建设国家级版权产业基地。

(五)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形成全社会保护、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风尚。按照“有计划、分步骤”的原则,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状况明显好转。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全民版权宣传培育体系。

1.实施版权干部工程。各级政府将版权相关知识纳入班子学习内容,带动社会学习版权、了解版权、保护版权;组织、人事、宣传部门将版权教育纳入全市干部培训计划,使全市干部队伍成为尊重版权、保护版权的主要组织者和带头人。

2. 实施版权孩子工程。培育青少年版权意识,将版权知识逐步纳入学校德育教育课程,广泛开展中学生版权知识竞赛、原创征文、主题演讲等教育活动;编发版权保护手册,普及版权知识,从小培养版权保护意识。

3.实施版权人才工程。各级版权、经济、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将版权教育培训纳入部门工作计划,针对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版权工作者开展培训;加强与大专院校及知名版权专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建立成都市版权人才培养基地,逐步培养一批既熟练掌握国内版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又熟悉国际版权实务的复合型版权人才。

4.实施版权公益宣传工程。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1”著作权法颁布实施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和“全民读书活动”、“成都购书节”、“中国国际软件合作洽谈会”等各类会展平台为载体,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培育全民版权保护意识的长效机制;创新宣传思路,推进宣传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及时反映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取得的成果;针对不同社会群体和社会热点问题,适时开展各类版权知识宣传普及活动;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和户外广告,长期播(刊)版权宣传的公益片、公益广告,努力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建立健全版权管理体系。

1.加强全市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整合力量,健全和加强市县两级版权行政管理机构,强化工作职能,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完善版权工作横向协作机制。加强全市版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强化版权部门与文化、广电、信息、工商、经济、科技、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健全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3.加强企事业单位版权管理体系建设。以软件、新闻出版、广告设计、游戏动漫以及工艺美术等版权相关产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加强分类指导,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版权管理工作机制。

(三)建立健全版权保护体系。

1.加强版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成立成都市版权专家委员会,加强对我市版权业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适时报请市人大审定、颁布促进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探索出台旨在鼓励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时代特点的民族文化、文艺作品创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2.加强版权执法体系建设。按照“横向理顺关系,明确定位;纵向落实责任,加强力量”的要求,加强市县两级版权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化执法年”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版权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协作力度,形成灵活、高效、协调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版权保护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移送机制;完善侵权盗版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版权监管的积极性。

3.加强版权产业市场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净化版权产业市场环境,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游戏动漫、信息网络、工艺美术等重点领域,围绕创作、流通、传播等重要环节,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加强音像、软件、图书、电子出版物、电脑预装市场监管,有效遏制侵权盗版行为;把中心城区和经济发达区(市)县作为版权执法重点区域,把计算机软件和互联网侵权盗版作为版权执法重点领域,把国家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庆作为版权执法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营造有利于信息网络和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4.加强展会版权保护。做好各类展览会、展示会、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展会期间版权保护工作,维护参展企业、个人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展经济健康发展。

5.加强外经外贸中的版权保护。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版权保护工作;加强海关版权保护工作。

(四)建立健全版权服务体系。

1.搭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筹划建设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保护中心,加强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合作,建立合作工作室和中华版权代理中心成都工作站,逐步构建功能齐备、配套完善的综合性版权服务体系;整合全市版权资源,吸引西部地区版权资源向成都集中,逐步形成版权资源数据库;建设版权资源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国内外相关产业信息、作品登记、版权资源、市场供需、交易等信息查询;在建立电子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初步建立网上版权交易平台,逐步推进交易中心实体建设;探索通过作品登记、代理、保护,建立集为权利人提供作品创作、运用、管理、保护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平台。

2.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与社会服务组织管理部门的协调,引导、鼓励和支持我市版权中介机构的发展,重点培育以成都市版权事务中心为代表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功能的版权服务组织,强化其版权代理、评估、咨询、交易等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版权专业机构和协会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服务。

3.加强规范化服务型版权行政部门建设。按照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增强两级版权行政部门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服务手段,为版权权利人、使用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规范、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加强与国内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版权专业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的合作与交流,广泛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扩展服务范围。

(五)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1.推进版权保护工程。成立市版权相关产业调研课题组,启动全市版权相关产业国民经济贡献率调研工作,摸清相关行业版权资源状况,掌握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正确引导和促进版权业发展;着手制定全市版权战略纲要,拟定未来发展规划。

2.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版权相关产业政策的有效对接。进一步鼓励智力成果创新,使自主版权拥有量大幅度提高,为版权资源的交易提供支撑和保障,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3.建立产业园区版权工作机制。发挥版权保护的激励机制,将版权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延伸到产业发展前沿,在全市软件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化创意园区等智力成果集聚区域,逐步建立版权工作站,开展版权综合服务;在重点领域、重点园区开展版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版权保护体系,提高企业版权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

4.大力促进成都软件产业发展。着力打造天府软件园,努力建成国家版权产业基地,积极争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形成品牌效应,引领全市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研发、流通等各环节的版权保护和服务,推动软件行业建立健全版权工作机制;加快以成都高新区为中心,连接武侯区、都江堰市的全市软件产业带的集聚发展速度,形成全市软件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

5.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版权保护制度和版权所固有的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加大政策扶持和版权保护力度,大力鼓励创新,发展以原创作品为主导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游戏动漫、广告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培育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带动社会版权资源的运用与转化;推进抗震救灾作品版权保护及资源转化,传承和弘扬优秀民族精神。

6.扶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依托成都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特有的古蜀文化、三国文化、水文化、诗歌文化,使用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促进蜀锦、蜀绣、漆器等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艺术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产业群。

7.大力发展版权贸易。坚持“创新、发展、走出去”的工作方针,积极组织图书、音像、游戏动漫等企业参加各类版权贸易博览会,大力发展涉外文化产业,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进一步推进我市文化创新、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培育骨干版权贸易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

(六)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巩固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成果。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预装正版系统软件的制度。

3.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政策支持,强化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做好5年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按照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逐步推进。对正版化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工作。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创建机构,将版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2009年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将创建工作纳入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努力争创国家、省和市级版权保护试点或示范单位。

(二)经费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加大版权工作经费的投入,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创建工作日常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业务经费中调剂安排,市政府统筹安排适当经费用于保障重大创建工作和创建活动,确保我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设立版权保护专项经费,用于版权的登记、保护、宣传培训以及转化运用等。

(三)完善考核机制。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全面完成;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创建动态,及时表彰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切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造、保护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2月)。在国家版权局和省版权局指导下,制定并印发《成都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举办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启动仪式,引导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建设阶段(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全面推进版权管理、版权保护、社会服务三大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创业投资环境;着力推进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版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形成全社会抵制盗版软件、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氛围。

(三)申请验收阶段(2009年10月至2009年12月)。按照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条件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并上报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待国家版权局审定批准后,组织筹备示范城市总结大会及授牌仪式。

(四)巩固成果阶段(2009年12月至长期)。巩固版权示范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全市推进版权保护与产业发展工作,全面提升智力成果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市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版权局:负责全市各项版权机制与体系的建立健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推进软件正版化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工作;创建工作启动、总结、指导、督办以及各项材料的汇总、上报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版权干部工程,落实版权培训进党校任务,加强全市领导干部版权培训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将版权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协助实施版权公益宣传工程,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创建宣传工作。

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负责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会同市版权局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加强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市人事局:负责实施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版权培训工作,将版权培训纳入行政学院教学计划。

市教育局:负责牵头实施版权孩子工程,推动版权进校园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对创建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城管局:负责做好本系统创建氛围营造以及市场监管等工作。

市信息办:负责协助版权部门做好软件业版权保护及服务工作,促进软件产业发展。

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加强司法与行政衔接,着力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犯罪行为。

市政府法制办:加强对版权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会同版权部门对我市需制定版权方面的法规、规章内容进行调研。

市司法局:会同版权部门加强版权普法教育。

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商务局:加强统筹规划,对创建中涉及的重大项目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做好本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重点出口企业、外资企业版权保护。

成都海关:做好海关版权保护工作。

成都会展办:协助做好展会版权保护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对本区域内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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