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13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解密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0:05:4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解密的通知》
成办函〔2009〕130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耕地保护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府发〔2008〕8号,机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改革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成府发〔2008〕18号,机密)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灾后农村住房重建的意见》(成办发〔2008〕66号,秘密)密级。
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时在原发文件上标注,并通知接触和知悉范围内的人员。
二〇〇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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