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11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09〕11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拉动农村消费的重要措施。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加快农村消费升级,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有利于引导、支持企业建立并完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生产、流通和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把好事办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成都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各区(市)县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地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实施。
二、严格执行家电下乡相关政策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商流〔2009〕17号)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好相应组织工作。特别是各级商务和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销售服务网点清理、备案工作和补贴审核、兑付工作。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和切实有效的宣传措施,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推广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典型事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促进农村家电消费,使更多的农村消费者得到实惠。
四、加强协调,监管到位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家电下乡工作动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履行监管服务职能,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附件:成都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成都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王忠林 副市长
副组长:师 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启舟 市商务局局长
古建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村信用联社。
二、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对家电下乡的政策、活动及成效和经验开展宣传。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家电下乡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标流通企业加强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设置备案销售服务网点,指导企业做好货源组织、销售、配送、退换货和维修服务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补贴审核、兑付和资金调度、管理工作。
市经委:负责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生产的指导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家电下乡促销安全指导服务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维护农村家电市场流通秩序,做好对销售服务网点的监管服务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工作,从源头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市物价局:负责做好家电下乡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做好中标流通企业及其销售网点的税收政策宣传与指导服务等工作。
市政府金融办、市农村信用联社:负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补贴兑付工作。
此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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