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8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9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9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办函〔2009〕8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关于《成都市2009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八日
成都市2009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意见
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成都市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工作方案》(成府发〔2004〕26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成都市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成办函〔2007〕261号)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全市2009年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加强血吸虫病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加大钉螺面积治理力度,努力实现年末全市钉螺面积减少10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二)认真做好地震灾区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集中居住区查螺灭螺工作,确保上述区域受灾群众查病覆盖率不低于95%,扩大化疗(预防性治疗)覆盖率达到100%。
(三)认真做好预防和控制急性血吸虫病工作,采取对重点区域加强监控、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基层防疫人员业务培训等措施,杜绝急性血吸虫病在我市发生。
(四)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地方病巩固监测要求,控制传入疫情,杜绝第二代病例。
(五)金堂县、双流县要达到国家血吸虫病阻断标准,接受并通过省、市联合考核验收。
二、工作任务
(一)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为抓手,认真落实“控制传染源”各项防控措施,推进我市达到国家血吸虫病阻断标准工作。
1.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人畜饮水项目623个,渠系治理21千米,农田综合开发治理有螺农田5461亩,治理农毛渠386千米,改扩建卫生厕所(建沼气池)13118口,以机代牛807台(件),林业抑螺治理面积3648亩。
2.传染源控制工作。全市监测检查易感人群约70万人次,监测检查耕牛1.07万头次;人群扩大化疗2.43万人次,耕牛扩大化疗0.35万头次。
3.钉螺孳生环境治理。完成查螺6093万平方米,药物灭螺面积1856万平方米,综合治理钉螺面积100万平方米。
(二)地方病防治工作。
1.疟疾防治工作。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切实加强外源性疟疾,特别是恶性疟疾传入的监控工作,杜绝出现第二代病例。加强“三热”病人血检、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规范治疗以及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年度发病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内。
2.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碘缺乏病“全民食盐加碘”防治方针,努力提高合格碘盐普供覆盖面,坚决打击运销私盐(工业盐)等违法活动,巩固发展防治成果。按照《成都市碘缺乏病防治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碘盐随机抽样监测、甲状腺肿大及尿碘监测、重点人群碘营养水平监测、健康教育等工作。完成碘缺乏病县级和市级考评工作,做好迎接省级和国家级验收的准备工作。
3.不明原因骨关节病防治工作。继续完善崇州市、大邑县病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试行低年龄组疑似病人治疗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领导。各级政府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专业防治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紧密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切实加强对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承担阻断任务的区(市)县政府要建立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达标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强化市政府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实行分片指导、重点监管工作模式。市卫生局负责对大邑县、彭州市、青白江区血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农委负责对蒲江县、崇州市、金堂县血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水务局负责对邛崃市、双流县、新都区血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对新津县血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血吸虫病传播阻断地区要严格按照《四川省达到消灭血吸虫病标准地区监测巩固技术方案》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测工作,降低残存钉螺面积,防止外来疫情传入,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
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地区要在加快实现阻断目标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易感地区钉螺孳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降低现有钉螺面积;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力度,认真做好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坚决阻止急性血吸虫病发生。凡出现本地感染急性血吸虫病病例的地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落实防治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血吸虫病,特别是血防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给予重点安排,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市本级财政按全年血防工作任务,足额安排市本级查病治病、查螺灭螺专项补助经费。属于血吸虫病传播控制地区的区(市)县安排的血防专项经费不得低于市本级财政下拨经费,实行专账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四)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群众自觉参与意识和防病意识,确保2009年各项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五)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目标监督检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负责的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实行随访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着重检查重点流行村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落实情况等。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进度或工作质量不高、谎报瞒报疫情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成都市2009年血吸虫病防治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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