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22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伏季水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伏季水果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函〔2009〕220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委《关于加快推进伏季水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加快推进伏季水果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市农委
为将我市龙泉山脉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的伏季水果产业带,做大做强我市伏季水果产业,并兼顾龙泉山脉生态屏障建设,现就加快推进伏季水果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龙泉山脉区域的龙泉驿区、青白江区、金堂县、双流县四区县(以下简称四区县)为核心,重点发展枇杷、桃、早熟梨和鲜食葡萄四大优势特色水果。积极开展伏季水果新品种的引进、选育和推广,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良种比例和果品质量。加快配套新技术的集成创新和推广,促进生产技术全面升级。支持果品流通及加工产业的发展,延长伏季水果产业链。着力改善龙泉山脉生态环境,依托伏季水果产业基地,发展观光旅游经济,促进一三产业互动,提高伏季水果产业的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龙泉驿区、双流县各新发展葡萄1万亩,青白江区新发展桃1万亩,金堂县新发展桃3万亩;建设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出口备案、有机和绿色认证基地5万亩;打造总面积1.8万亩的9个标准化核心示范片,辐射带动龙泉山脉68万亩优质伏季水果产业带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按照产业布局合理、水土保持良好、品种搭配适度、生态旅游提升的要求,2009年内高质量完成《成都市伏季水果产业规划》,四区县要结合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做好当地伏季水果产业规划。新发展区要避开林地,林地中已种植的伏季水果应逐步退出林地或实施水土保持改造。
(二)强化标准化基地建设。充分运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鼓励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采取土地规模流转、股份合作经营等方式,新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伏季水果种植基地。鼓励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按照中国良好农业规范、欧洲农业良好标准和出口备案认证标准建设标准化基地。
(三)加大新品种培育推广力度。依托农业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在龙泉驿区建设桃品种资源圃,在双流县建设枇杷品种资源圃,筛选适宜我市发展的品种,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提高我市伏季水果的核心竞争力。
(四)大力推广果树间套作。结合龙泉山脉生态植被恢复,开展立体栽培,在果园行间套种耐阴植物和豆科等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改善果园的景观效果。2009年,四区县要各建一个果树间套作示范片。
(五)推进一三产业互动。结合伏季水果产业基地建设,配套发展特色农庄和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四区县要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着力打造1-2个产业互动的亮点。
(六)打造地域品牌。借助各类平台,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提升“龙泉水蜜桃”、“双流枇杷”、“成都早熟梨”、“龙泉巨峰葡萄”等产品的知名度,重点推介拥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四区县要逐步统一鲜果包装和标识,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水果营销企业的合作,整体提升我市伏季水果形象。
(七)完善产业链。进一步加大对水果储藏保鲜和深加工的扶持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水果销售及加工龙头企业到我市投资建厂,延长水果销售期,提高水果加工转化能力,增加水果产业附加值。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标准化基地建设。对龙头企业、专合组织新建500亩以上集中成片的桃、枇杷、早熟梨、葡萄标准化基地,市、区(市)县政府将在配套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上予以扶持。对通过中国良好农业规范、出口备案、有机和绿色认证的500亩以上集中连片的新建标准化基地,由政府支农政策性资金给予50元/亩的奖励。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等融资扶持。
(二)支持新品种资源圃建设。对伏季水果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及新品种选育和引进推广给予科技立项支持。
(三)支持建立标准化核心示范片。对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核心示范片,市、区县政府除了在配套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扶持外,政府支农政策性资金将给予每个核心示范片10万元的奖励。
(四)支持打造龙泉山脉生态产业带。对参与果树间套作种植的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及农户,凡符合贷款条件的,将优先给予委托贷款、担保贷款或贷款贴息等扶持。
(五)支持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鼓励四区县统一伏季水果果品包装、标识,提高采后分级包装水平,市农发投公司对参与贴牌生产的龙头企业给予补贴,市商物投公司对品牌宣传和市场营销予以支持。
(六)鼓励发展伏季水果精深加工。将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新落户伏季水果加工项目纳入市级农业重点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委托贷款、担保贷款、贷款贴息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项等支持。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