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09〕9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函〔2009〕92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2009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全面清理并规范行政许可、非政府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按照编码、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期限、办理部门、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和部门门户网站同源公开。
(二)实施网络化公开服务。推进部门在线互动平台建设,开辟网上办事窗口,建立外网业务受理和信息反馈、内网事项办理的信息交互机制,建立网上信箱、咨询服务中心、举报与投诉中心、公共信息查询、办事状态和结果查询等窗口,开展网上咨询、查询、投诉、办事、在线交流等服务。
二、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一)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扩内需保增长、实施民生工程、行政效能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基层政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快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升级,将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意见投诉受理范围扩大到全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网上运行。按时发布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新增各类公开信息5万条以上。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启动并完成市应急新闻中心建设,建立专业调查和舆情研判机制,加强选题,改进方式,进一步增强政府新闻发布的时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公布市政府重大决策以及市政府常务会、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增加《成都市人民政府公报》赠送基层和查询点比例,让群众更直接、更便捷地知晓政府工作情况。成立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委员会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中心,全面强化“中国成都”面向公民和面向企业的信息公开和在线服务功能,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做好《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组织市级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领导在线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互动。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程开放式办公和透明化运行,规范中心查询场所服务和管理,年内实现达标满覆盖,受灾地区结合灾后重建项目同步推进。不断改进各级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中心(档案馆)工作,充分利用档案资源和公开信息集中的优势,结合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组织“专题信息公开查询月”活动,不断提高查询利用率和服务满意度。分类开展公共图书馆和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达标活动,明确各类查询点的硬件设施、人员配置和管理服务标准,确保各查询点有效运行,年内全市各级公共图书馆和设有服务(办证)大厅的市级部门查询点必须全部达标。
(四)严格规范公开行为。认真落实《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逐级细化操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依申请办理、意见受理等工作规范运行。杜绝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问题,避免因公开信息不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进一步完善公众诉求回应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各类申请、投诉和咨询,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工作的研究、指导和培训,年内重点做好征地拆迁安置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等规范工作。抓紧“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课题研究,尽快形成具有我市统筹城乡特点的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的做法并在全市推广。
三、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一)完善办事公开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公共企事业单位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的工作要求,建立全市办事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共同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部分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行业协会、公共企事业单位参加,具体负责全市办事公开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对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应实行办事公开的单位数量及行业分布状况,明确主管部门。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服务事项,摸清职能底数,逐系统、逐行业建立健全听证论证、社会公示、社会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公开制度,细化各项制度操作规程,确保办事公开规范运行。
(三)严格落实办事公开内容。按照《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规范,建设全市办事公开管理系统,分批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办事公开目录。与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同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救助、农业直补发放和社保等事项纳入村(社区)代办点办理,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加大办事公开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纪委组织监督、行政监察监督、职工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督机制。将办事公开纳入目标管理,与工作责任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同步下达、同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考核、先进单位评选、职工奖励处罚等挂钩。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职能。
附件:2009年成都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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