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0〕16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成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04:32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成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



成办函〔2010〕160号





有关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10〕40号)和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0年四川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的通知》(川调字〔2010〕42号)要求,我市于2010年7月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和成都高新区开展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以下简称大样本调查)。为切实做好2010年成都大样本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大样本调查是做好城镇住户调查工作的基础,是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科学性、代表性的需要;是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的需要;是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我市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状况,积极改善民生,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是监测城乡统筹发展现状,推进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的需要。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本次大样本调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为大样本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

二、规范运作,确保调查质量

本次大样本调查是2010年国家重点统计调查工作,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科学、严谨的调查制度。有关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的《2010年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工作不走样;要规范入户调查行为,重点抓好样本抽选和入户调查两个基础环节,降低调查误差,保证调查结果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调查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三、加强协作,保证顺利推进

本次大样本调查由国家统计局成都调查队牵头,会同市统计局等有关部门统一布置实施。由于本次大样本调查涉及范围广、样本量大、技术性强、入户难度大,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部门资源和工作优势,加强宣传,提高居民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度、配合度,减少拒访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积极支持本次大样本调查,做好入户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完成调查任务。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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