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1〕23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10:3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办函〔2011〕239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力争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冬春季节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加之元旦、春节将至,大型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急剧增加,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加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冬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采取更加科学的方法和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安全生产措施,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要重点加强对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强化节日期间在岗人员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

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为“两会”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将执法视角瞄准基层,将执法力量放到一线,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压态势。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生产经营行为安全的企业或单位,要依法一律责令停工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要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在整改工作完成前,要落实专人跟踪管理,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扎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突出抓好交通安全。元旦春节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期。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做好防冰雪、大雾等自然灾害的行车安全准备。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严禁“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控,继续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从严查处营运客车、校车、运渣车、水泥罐装车、摩托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旅游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进一步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医院、养老院、网吧、影剧院及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检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严防火灾事故。要做好商场大型节庆促销活动的安全监管,严禁商贸单位擅自开展带抢购性质的限时限量促销活动。要强化各类大型集会、灯会、庙会、焰火晚会的安全许可,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举办单位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防拥堵造成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涉及液氯、液氨、剧毒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泄漏、防中毒的各项措施。在全市全面退出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后,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从业行为力度,防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反弹。对依法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的企业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管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四)突出抓好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安全监管。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节前认真开展生产设施、设备的检修、检测,扎实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保障节日期间正常的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还要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民爆物品、旅游景区景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

四、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督促业主单位切实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要督促企业充实一线安全值班力量,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防因处置不当、不及时造成事故。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利于有效处置和应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本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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