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办函〔2011〕215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1-14 11:10:53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成办函〔2011〕21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成都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白 刚 副市长

副组长:向世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 礼 市经信委主任

成 员:祝小文 市发改委副巡视员

雷鸣惊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杨晓红 市监察局副局长

高守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 平 市人社局副局长

龙跃永 市国土局副局长

林建良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远根 市农委副主任

李 皓 市商务局副局长

薛 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沙宁 市质监局副局长

漆玉水 市安监局副局长

严 蓉 市国资委副主任

丁建华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鄢学明 市地税局副局长

姜光学 成都电业局副局长

郭茵月 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李 浩 市能源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并分解落实,督促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安排。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雷鸣惊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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